京华激光(6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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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603607)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21:0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07 公司简称:京华激光 京华激光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21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孙建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一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莹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516,8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合计 分配现金股利89,258,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
京华激光(603607)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21:0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增减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 239,117,832.08 | 188,205,735.87 | 27.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407,478.56 | 22,764,922.77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20:5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 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0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20:56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代码:603607 公司简称:京华激光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2025-04-28 20:56
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 年5月20日届满。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 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 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在《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修订 前公司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在此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公司本次监事会延期换 届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20:5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京华激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守先生、 沈海鸥先生、田园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任家华先生、沈志峰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守先生、沈海鸥先生、田园女士、任家华先生、沈志峰先 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8 20:56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守)
2025-04-28 20:56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守,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京华激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海鸥)
2025-04-28 20:5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沈海鸥先生为浙江京 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8 20:5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 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 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 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