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6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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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21: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获批发行227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851.68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851.68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股东兴晟投资持股2880.4380万股,持股比例43.643%[22] - 发起人股东孙建成持股940.7640万股,持股比例14.254%[22]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9] - 用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回购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9]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3] - 董事、监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9] 股东持股与质押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43] - 股东持股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3日内报告并公告[43] - 股东持股达5%后,权益股份比例每增减5%应报告公告,增减1%应次日通知[4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7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7][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任期三年[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2]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名,职工代表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55]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13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披露[16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66]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8] - 章程修改原因包括与法律法规抵触、公司情况与章程记载不一致、股东大会决定修改[198]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守)
2025-04-28 21:00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4次[2] - 独立董事刘守应参加董事会4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3] - 2024年刘守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议案3项[3] 财务相关 - 2024年按总股本178,516,800股为基数,2023年度每10股派现3元,共分53,555,040元[8] - 2024年半年度每10股派现2元,共分35,703,360元[8] 合规情况 - 2024年度关联交易正常,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6] - 2024年不存在为关联方等提供担保及违规资金占用情况[6] 其他事项 - 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7] - 2024年度董高人员薪酬方案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8]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确保合规[9]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海鸥)
2025-04-28 21:00
人员任职 - 沈海鸥2024年12月20 - 31日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该职[1] - 沈海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无交易、亲属关系[1] 履职情况 - 任职期间未出席公司董事会等会议[2] - 关注董事会审议议案,了解内部审计进展[3] 未来展望 - 未来将与中小股东沟通,重点关注关联交易[3][4] - 2025年将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5]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园)
2025-04-28 21:0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园) 作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2024 年 5 月 17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谨 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 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田园:1977 年生,女,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 计学院院长助理及 MPAcc 中心主任、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准则制度执行咨询专家库 专家;2024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志峰-离任)
2025-04-28 21:0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志峰-离任) 作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公 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志峰:1976 年生,硕士学历,历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 人、浙江博凡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2018 年 4 月至今任国浩 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2022 年 5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
京华激光(603607)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21: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906,229,447.15元,同比增长19.4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927,438.54元,同比增长13.46%[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9元/股,同比增长13.46%[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36%,同比增加1.10个百分点[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44%,同比增加0.56个百分点[26]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906,229,400元,同比增长19.44%[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927,400元,同比增长13.46%[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6,273,500元,同比增长8.60%[36]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0,622.94万元,同比增长19.44%[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92.74万元,同比增长13.46%[6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造纸及纸制品业直接材料成本为542,600,196.81元,占总成本83.59%,同比增长22.60%[72] - 研发费用8,765.72万元,同比增长5.49%[66] - 研发投入总额87,657,206.91元,占营业收入比例9.67%[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960,428.63元,同比增长119.02%[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亿元,同比增长119.02%[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960,428.63元,同比增长119.02%[79] 业务线表现 - 公司文创业务快速增长,与烟标和酒标业务形成"三足鼎立"之势[36] - 报告期内公司烟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3,043.46万元,同比减少1.2%[51] - 酒标业务营业收入15,419.05万元,同比增长17%[52] - 文创业务营业收入18,462.32万元,同比增长240.83%[53] - 文创业务增长主要受益于"小马宝莉""叶罗丽"等知名IP卡牌产品热销[53] - 激光全息防伪纸业务收入7.87亿元,同比增长24.95%,但毛利率下降2.56个百分点至26%[68] - 激光全息防伪膜业务收入9,543.18万元,同比下降4.22%[68] - 公司文创业务新增"小马宝莉""叶罗丽""名侦探柯南"等知名IP卡牌产品[60] 各地区表现 - 华东地区收入5.99亿元,同比增长40.02%,是收入增长主要驱动力[68] - 境外资产规模为4,058,559.28元,占总资产比例为0.24%[8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在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扩建项目",征地面积约18亩[108] - 文创行业对产品的创新速度和质量要求较高,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和创新力度[104] - 公司现有产能无法匹配文创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产能明显呈紧张态势[108] - 公司将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机会,逐步提高外销业务的数量和比例[105] - 公司计划通过技术革新和工艺改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107] - 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烟标产品在设计、研发及工艺创新方面的投入[104] - 公司将继续大力开发酒标客户群,扩大酒标业务在营业收入的比重[104] - 公司将注重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105] - 公司计划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保持行业领先地位[107] - 公司将建立全面的人才评估体系,包括员工绩效评估、能力评定及潜力预测等多个维度[108] 行业趋势 - 202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同比增长3.5%[35] - 2024年我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5,846.9万吨,同比增长8.6%[38] - 2024年白卡纸年均价为4439.13元/吨,同比下降5.82%,年内价格最高点为4790元/吨,最低点为4146元/吨,最大波动幅度644元/吨[41] - 2024年我国卷烟产量24,654.6亿支,同比增长0.9%[90] - 2024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6,008亿元,同比增长5.0%[93] - 2024年第一季度单包售价30元以下卷烟市场份额降至32.7%,较2019年同期下降21.3%[94] - 2024年我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产量为414.5万千升,同比下降1.8%[95] - 白酒行业销售收入为7963.84亿元,同比增长5.30%[95] - 白酒行业利润为2508.65亿元,同比增长7.76%[95] - 部分白酒企业库存周转天数超过一年,远高于正常水平[95] - 中高端白酒库存占比较大,低端白酒利润空间有限[95] - 2024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1510亿元,同比增长6.0%[99] - 文化服务业营业收入76019亿元,同比增长7.7%,占比53.7%[99] - 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利润总额12909亿元,同比增长10.8%,利润率9.12%[99] - 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4个行业利润带动作用明显[99] - 文创行业投融资活跃,整体呈现持续增长态势[101] 风险因素 - 白卡纸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成本端承压相对较小[41] - 公司积极应对消费分化、烟标价格下调及用量下降的经营风险[50] - 卡纸占原材料采购比例最大,近几年价格处于相对低位,供应端面临新增产能释放及去库存压力,需求端面临动能不足压力[112] - 烟标价格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受烟草行业竞争新格局影响[112] - 公司主要配套中高端烟、酒品牌,近几年销量受消费分化影响出现波动[113] - 中高端烟、酒销量波动可能持续影响公司业绩,若消费动能不足将限制上行空间[113] - 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并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以应对消费动能不足风险[113] - 烟草领域客户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若未中标或中标量下降将影响盈利[114] - 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管理复杂度增加可能影响效率和盈利能力[115] 应对措施 - 公司通过加强原材料供应商战略合作降低价格波动影响,包括签订长期合同和批量采购优惠[112] -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以应对烟标价格下降风险,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112] - 公司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并引入先进管理工具以应对管理风险[11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56,456,585股,占总股本31.63%[190][192] - 股东孙建成持股22,358,974股,占总股本12.52%,同时持有兴晟投资67.81%股权[190][191] - 股东戚奇凡报告期内减持971,900股,期末持股3,801,484股,占比2.13%[191] - 股东袁坚峰报告期内减持230,100股,期末持股2,137,172股,占比1.20%,并持有兴晟投资10.30%股权[191] -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客户资金报告期内增持1,325,200股,期末持股占比0.74%[19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合计持有流通股98,423,439股,占总股本约55.13%[191] - 控股股东兴晟投资的股东结构中,孙建成、袁坚峰、冯一平分别持股67.81%、11.62%、10.30%[191]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孙建成,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未持有其他国家居留权[194] 利润分配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9,258,400.00元[8]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9,258,4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84.26%[153]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3,555,040.00元[148]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5,703,360.00元[14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312,404,400.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88.41%[155] 公司治理 - 公司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20项议案[133] - 2024年8月27日董事会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34] - 2024年独立董事变动:沈志峰因个人原因离任,沈海鸥、田园新当选[132] - 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等7家企业[129] - 2024年董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其中4次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36] - 审计委员会成员包含离任的任家华、沈志峰及新任独立董事田园、沈海鸥[137] - 2024年12月4日董事会批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34] - 董事袁坚峰、戚奇凡因退休离任副总经理职务[132]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每年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157] - 公司董事会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157] 环境保护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70.00万元[161] - 子公司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排放浓度符合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7mg/m³,排放总量478.9Kg[162] - 子公司固体废物处理情况: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出售再利用,废树脂委托专业公司处理[163] - 子公司噪声控制达标,昼间噪声53~56dB(A),夜间噪声48~52dB(A)[164] - 子公司废气防治设施RTO运行稳定,每日记录运行台账[165] - 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符合标准,建立出入库台账并设有视频监控[165] - 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3306022022021L[167] - 子公司定期开展环境自行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废气、噪声污染[168] - 公司采取光伏发电减碳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997吨[170] 关联交易和承诺 - 实际控制人孙建成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73] - 董事及高管团队(袁坚峰等)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余额不足1,000股时不受限制[173] - 控股股东兴晟投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冲突的经营活动[173] - 实际控制人孙建成承诺其控制企业不参与同业竞争,并优先向公司提供商业机会[173] - 控股股东兴晟投资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17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成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承担可能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175] 审计和财务报告 - 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55万元人民币[178]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15万元人民币[179]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17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为10年,注册会计师杨建平、周燕波审计服务累计年限均为2年[178] -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进行了说明[176]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79]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76]
京华激光(603607)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21: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39,117,832.08元,同比增长27.05%[5]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239,117,832.08元,同比增长27.0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07,478.56元,同比增长11.6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363,416.49元,同比增长16.49%[5]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5,281,008.52元,同比增长12.06%[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07,478.56元,同比增长11.61%[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同比增长7.69%[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去年同期为0.13元/股[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4%,同比增加0.21个百分点[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172,425,905.85元,同比增长24.68%[19] - 2025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18,963,508.80元,同比增长21.52%[1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53,407.23元,同比下降92.80%[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43,403,283.32元,去年同期为162,156,291.33元[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53,407.23元,去年同期为25,732,792.26元[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4,045,017.40元,去年同期为90,475,212.78元[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0,791,841.66元,去年同期为-152,342,958.29元[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9,811,175.92元,去年同期为118,223,309.38元[24]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从2024年底的180,694,056.75元下降至2025年3月的126,691,277.03元,降幅29.89%[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24年底的554,680,823.74元下降至2025年3月的284,456,319.28元,降幅48.72%[15] - 应收账款从2024年底的214,571,049.27元增长至2025年3月的247,973,920.18元,增幅15.57%[15] - 短期借款从2024年底的345,500,000.00元大幅下降至2025年3月的30,000,000.00元,降幅91.32%[16] - 资产总计从2024年底的1,691,656,626.37元下降至2025年3月的1,394,201,879.79元,降幅17.58%[15][17] - 总资产为1,394,201,879.79元,同比下降17.58%[6] 所有者权益和综合收益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51,905,604.10元,同比增长2.47%[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为-13,599.87元,去年同期为20,166.22元[20] - 综合收益总额为25,279,594.72元,去年同期为22,580,599.98元[20]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2,044,062.07元,主要包括政府补助1,203,075.95元和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50,551.63元[7][8] 其他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9,330户[11]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20:5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 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0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2025-04-28 20:56
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 年5月20日届满。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 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 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在《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修订 前公司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在此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公司本次监事会延期换 届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20:56
内部控制有效性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4][5] - 自评价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6]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7]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8.42%,营收占比96.65%[8] - 纳入评价主要单位含绍兴京华、珠海瑞明等[7] 高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销售、生产仓储、资金运营、财务报告管理[10] 缺陷标准 - 利润总额、资产总额错报重大、重要缺陷定量标准[14] - 直接财产损失重大、重要缺陷定量标准[16] 缺陷情况 - 报告期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7][19] - 发现个别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将整改[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