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6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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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大宗交易成交11.86万股 成交额216.45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3-19 20:42
文章核心观点 3月19日京华激光大宗交易情况及当日股价、资金流向等相关数据[1] 分组1:大宗交易情况 - 3月19日大宗交易平台成交1笔,成交量11.86万股,成交金额216.45万元,成交价18.25元[1] - 买方营业部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卖方营业部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部[1] 分组2:股价及资金流向情况 - 3月19日收盘价18.25元,下跌1.03%,日换手率2.36%,成交额7685.03万元[1] - 3月19日全天主力资金净流出658.88万元,近5日累计上涨2.36%,近5日资金合计净流入15.03万元[1]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5-02-10 16:30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 总经理裴建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裴建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裴建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裴建强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进行妥善交接,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裴建强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 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裴建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
京华激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7:0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关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
京华激光:京华激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0 17:05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5,119,77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3.283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 89 号浙江京华激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
京华激光:京华激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2-11 15:35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20 日 1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 | ---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 | | 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6 议案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 | 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 8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
京华激光:京华激光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12-09 19:19
股权结构 - 董事冯一平直接持股4,161,511股,占比2.3312%[2] - 控股股东浙江兴晟持股56,456,585股,占比31.6254%[3] - 冯一平间接持股5,812,205股,合计占比5.5870%[4] 减持计划 - 冯一平拟减持不超1,000,000股,占比0.5602%[2] - 减持时间为2024/12/31~2025/3/30[7] 减持承诺 - 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 - 锁定期满2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6] - 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任6个月内不转让[6]
京华激光:京华激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18:07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亦将因 此而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 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
京华激光:京华激光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2-04 18:07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认为:沈海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上 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沈志峰先生 因个人原因于近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
京华激光:京华激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12-04 18:0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持股及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3][4]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8]
京华激光:京华激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12-04 18:07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沈海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部分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能担任[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4] - 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