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60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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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9 17:16
| 证券代码:603677 |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 公告编号:2024-03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24 |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梅旭辉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奇精工业(泰国)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向奇精工业(泰国)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详见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
奇精机械(603677) - 奇精机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4-25)
2024-04-30 16:55
投资者关系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包括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媒体采访、业绩说明会、新闻发布会、路演活动、现场参观等 [2] - 参与单位为天风证券,人员为李浩时 [2] - 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4:00 - 15:00,地点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梅桥厂区办公楼304会议室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董事会秘书田林和证券事务代表胡杭波 [2] 公司经营与财务情况 - 2024年预期收入与去年持平,一季度表现符合预期 [2] - 财务费用下降是因去年汇率波动汇兑损失多,今年汇率相对稳定 [2] - 2024年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14.46亿,目前使用较少;一季度银行借款增加较多,资产负债率略有提高 [3] 公司订单与业务情况 - 不同客户订单签订情况不同,与主要客户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2] - 2024年上半年家电和汽车零部件订单同比较好,订单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 - 2023年度电动工具零部件业务受客户终端市场影响同比下滑 [3] 公司产能情况 - 2024年一季度,离合器产能利用率约为86%,汽车零部件产能满负荷运转,电动工具产能利用率在44%左右且较上年同期有所恢复 [3] - 一季度投入主要为泰国新工厂建设项目,谨慎开展产能扩张,根据实际需求增加产能 [3] 公司客户与市场情况 - 产品主要面向洗衣机整机厂商、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电动工具整机厂商,主要客户有三星、海信等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 [3] - 洗衣机离合器竞争格局相对平稳,公司和三星机电是国内离合器业务规模最大的两家,产能均超1000多万台,还有部分主机厂商和普尔机电、慈溪宏发等有一定产能 [3] 公司其他情况 - 可转债到期前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期望促进转债持有人转股,做好到期赎回资金准备 [2] - 在拓展现有业务同时,积极开拓新业务、新产品,如工业机器人零部件,有新增几款打样但均处于客户验证阶段,暂无量产产品 [3][4]
奇精机械: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7:15
| 证券代码:603677 |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 公告编号:2024-03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24 |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 |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 ...
奇精机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7:15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梅旭辉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 证券代码:603677 |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 公告编号:2024-03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24 |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
奇精机械(60367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3 17:15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61,230,868.26元,同比增长14.9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98,817.84元,同比增长39.1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889,196.84元,同比增长71.60%[4] - 总资产为2,243,334,002.51元,同比增长4.6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77,632,311.08元,同比增长1.77%[5] - 营业总收入为461,230,868.2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9,822,410.08元[22] - 营业总成本为437,807,806.6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2,563,706.68元[22] - 营业利润为27,203,048.1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528,980.70元[22] - 利润总额为26,796,206.0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063,731.51元[22] - 所得税费用为2,897,388.2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36,874.91元[22]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23,898,817.8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9.3%[23]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56,745,937.34元,较去年同期393,725,783.14元增长16%[28]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2,667,259.42元,较去年同期18,723,669.73元增长21%[29] 股东情况 - 公司股东中,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最多,持股比例为29.99%[7] - 公司股东中,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2.81%,且质押了43,824,702股股份[7] - 公司股东中,汪永琪持股比例为3.84%,质押了7,376,512股股份[7] - 公司股东中,汪伟东持股比例为2.74%,无质押股份[7] - 公司股东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98%,无质押股份[7] 资金情况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13] - 公司2024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投入723.54万元[15] - 公司将于2024年4月25日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429,514.60元[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92,148,198.6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15,072,458.29元[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104,610.1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38.3%[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232,594.61元,较去年同期-17,455,970.20元下降约102%[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50,944.60元,较去年同期-15,018,888.72元改善约48%[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551,739.50元,较去年同期-17,828,442.96元改善约669%[31] 其他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93.90万元[11] - 公司已按照指引的要求完成债权申报工作[18] - 2024年第一季度,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资产合计为1,542,738,799.30元,较上一季度增长了98,056,597.87元[19]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700,595,203.21元,较上一季度增长了679,774.24元[20] - 公司的资产总计为2,243,334,002.51元,较上一季度增长了98,736,372.11元[20]
奇精机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17:15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603677,简称为奇精机械,转债代码为113524,简称为奇精转债[1]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5] - 变更不影响当期财务等,不追溯调整,不损害股东利益[4][7]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
奇精机械: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4-18 18:11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4月10日经股东大会通过[4] - 以192,147,573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2元,共派38,429,514.60元[5]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2024/4/24,除权(息)日和发放日2024/4/25[3][5] 红利发放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部分股东公司自行发放[6] 税收政策 - 不同持股时间个人及基金、QFII、沪股通等股东税负不同[7][8][9]
奇精机械:关于“奇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8 18:11
| 证券代码:603677 |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24 |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 "奇精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13.53 元/股 ● "奇精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13.33 元/股 ● "奇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 年 4 月 25 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告编号:2024-028)。 关于"奇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奇精机械: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奇精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4 15:34
提示性公告 | 证券代码:603677 |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24 |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奇精转债"停止转股的 (一)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 --- | --- | --- | --- | --- | --- | --- | | 113524 | 奇精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4/4/18 | | | |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
奇精机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0 19:3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的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 性进行现场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得到贵公司的如下保证:贵公司已经提供和披露了本所律师认为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需的文件和全部事实情况,贵公司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说明 (包括书面及口头)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所提供的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