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60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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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6036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5 20:47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公司设3名,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人士具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7]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1] - 连续任职6年满,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补选与解除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2]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17] 工作要求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会议规定 - 专门会议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专门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9]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9] 制度相关 - 与本制度不一致适用本制度[3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奇精机械(60367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5 20:4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对其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9]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且超计划完成期限,公司要重新论证募投项目[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具体情况[10] -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需公告[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日起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7] -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11]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开立或注销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3] - 公司出现损害利益情形,2个交易日内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并说明风控措施[14]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2个交易日内公告归还情况[15]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18][19][20][22] 资金使用与审批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报告编制与核查 - 公司财务部每季度编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备董事会办公室[24]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 公司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6]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6] - 核查报告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存放、项目进展等十项[26][30]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7] 责任与制度生效 - 工作失职或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时,将对责任人员给予批评等处分,可单处或并处[29] - 监管部门另有处分的可合并处罚[31] - 公司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等实施的,子公司等应遵守本制度[3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6]
奇精机械(6036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5 20:47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及相互担保[2] - 担保申请人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申请及资料[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独立董事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2] - 可对特定子公司等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12] 审议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人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13]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担保管理 - 财务部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偿还安排[1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履行义务或有还款风险及时披露[23] - 董事会每季度核查全部担保行为并披露结果[25] - 担保合同订立时财务部会同法务审查,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16] - 财务部设置账簿记录担保,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报告董事会[19] 担保责任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不得先行担责[20]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财务部追偿并报告董事会[21]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履行审核程序[21] 违规处分 - 公司纪律处分包括调离岗位等[28] - 公司可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28] - 公司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28] - 董事会可确定其他纪律处分形式[28]
奇精机械(60367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俊)
2025-09-05 20:4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任职资格[3]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其他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候选人情况 - 拥有会计学博士学位及会计学教授职称[4] 声明时间 - 声明发布于2025年8月28日[6]
奇精机械(603677)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05 20:46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2025年9月18日届满开展换届选举[2] - 9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相关议案[3] - 换届选举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5] 董事构成与提名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2] - 控股股东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股东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 人员股份情况 - 汪伟东直接持有5,269,320股,间接持有5,478,088股[10] - 汪永琪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5%[10] - 梅旭辉等多人未持有公司股份[8][13][14][16][18][19][20] 人员合规情况 - 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未受处罚处分,无违法违规调查等[4] -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培训证明且审核通过[5] - 王东升等多人无相关处罚和违法违规情况[13][14][16][18][19][20]
奇精机械(60367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悦)
2025-09-05 20:46
提名信息 - 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提名曹悦为奇精机械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5]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且在奇精机械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多种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特定处罚情况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奇精机械(60367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单爱党)
2025-09-05 20:4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2] 任职资格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任职资格[3] 兼任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 在奇精机械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信息 - 声明人于2025年8月28日作出声明[6]
奇精机械(60367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05 20:46
股东大会与章程修订 - 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取消监事会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经营范围增加模具制造等内容[2][3] 股份相关 - 7名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折合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2,600,86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 股东权利与责任 - 公司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有获得股利等权利[6]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7][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等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相关部门诉讼[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况,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3] 提案与通知 -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0] - 分拆上市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等条件[21] 董事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提名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5]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事1人[2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36]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37]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1]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方式[41] 重大事项 - 重大投资计划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4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49]
奇精机械(60367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俊)
2025-09-05 20:46
独立董事提名 - 宁波奇精控股提名潘俊为奇精机械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经验[1]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2] - 不在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2]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2]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奇精机械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提名人背景 - 拥有会计学博士学位及会计学教授职称[4]
奇精机械(60367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单爱党)
2025-09-05 20:4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候选人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要点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奇精机械任职不超六年[4] - 提名人是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5] - 声明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