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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胜达(60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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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3 21:17
董事及高管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6] - 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10] 忠实义务与股份转让限制 - 辞任或任期届满后一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12]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特定时间内每年减持不超25%[12] 违规追责与复核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并追偿[16]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3 21:1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6]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9] -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需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11] -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在部门内需负责人同意,部门间需分管负责人共同批准[12]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6] - 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5] - 公司重大事项涉及合并、分立、分拆上市等,应按要求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报送[17] - 公司筹划高比例送转股份方案,需严格保密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18]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保存十年,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证券交易所[24] 人员责任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28]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签署保密协议[28] - 财务、统计人员在报表正式公告前不得泄露数据[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应依法追究责任[30]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12-03 21:17
总裁设置 - 公司依法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3][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总裁职权 - 总裁行使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13] - 总裁资金、资产运用权限由董事会授权执行[14] 会议规定 - 总裁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记录保存十年[20] 报告要求 - 总裁每月至少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22] - 必要时总裁应三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2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3 21: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为专职部门[6] - 主要职责含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7]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1] 沟通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10]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12]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12] 合规要求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等原则[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活动[14]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办理[16] - 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1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3 21:17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舆情信息处理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监测、采集,跟踪股价变动,各部门舆情汇总至此[7][8]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报告先向董事会秘书汇报,重大舆情报工作组[10][12] 舆情处置方式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等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证券事务部监控[13][14]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22][23]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3 21:1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4]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信息[5][8] 制度执行安排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工作[6] - 各部门申请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1]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3 21: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7] 任职资格限制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人士不得担任[5] - 近3年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5] 解聘情形 - 出现细则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8]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解聘[9] 其他规定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7] - 辞任提交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9]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许文才)
2025-12-03 21:15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许文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1]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标准 - 特定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不具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5]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翰林)
2025-12-03 21:1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翰林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被提名人最近12个月内不能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2] 合规要求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3]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 被提名人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相瑜)
2025-12-03 21:15
独立董事提名 - 浙江大胜达包装提名陈相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日期为2025年12月3日[6] 任职条件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2] - 有特定持股、任职、违规等情形不具备任职资格[3][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董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