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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17:41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3] - 2023年12月31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7] 未来展望 - 2024年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风险[16] 内部控制情况 - 财务报告内控有一般缺陷已纠正,无重大和重要缺陷[13][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有一般缺陷风险可控,无重大和重要缺陷[15][16]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9 17:41
业绩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1]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家,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1] 用户数据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2] 人员情况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1] 风险保障 - 上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元[2] 合规情况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2] - 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3人次等共涉及50人[2] 其他事项 - 项目合伙人许松飞2023年签首药控股等2022年度审计报告[2] - 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服务机构[4] - 公司认为天健事务所满足资质要求,具备履职能力[7]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17:41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考评流程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考评需董事和高管先述职自评[4][9] 实施时间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9 17:41
业绩相关 - 2024年预计向全维度购原材料1400万元,2023年同期114.35万元[7] - 2024年预计向全维度销售产品16000万元,2023年同期2030.81万元[7] - 2024年预计与全维度关联交易合计17400万元,2023年同期2145.16万元[7]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4月18日审议通过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销售用成本加成法定价,采购价不高于市场同类[13] - 新增关联交易遵循原则,不损公司和股东利益[2][14] 未来展望 - 预计2024年镇能科技营收占比和与全维度交易金额增长[3][9]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7:39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 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第二条 凡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17:3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共905.45万元[2] - 2023年计提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5][6][7]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使利润总额减905.45万元、净利润减760.93万元[3] - 2023年减值准备较2022年增长,因营收增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7]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4-19 17:3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不得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事项审议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行使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19]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2] - 独立董事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人员应反馈落实情况[17]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6] 档案保存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3] 会议通知与资料提供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9] - 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9]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3]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年报披露[36]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17:3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6] - 研究董事等当选条件,决议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通讯签字视为出席同意[12] 任期与实施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9 17:39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4月29日10:00 - 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4][6]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4][6] - 方式为自行录制 + 网络文字互动问答[2][5][6] 投资者参与方式 - 2024年4月29日10:00 - 11: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6] - 2024年4月22 - 23日16:00前可提问[2][7] 其他信息 - 参加人员含董事长等[6] - 联系人张滨,电话0572 - 2756170,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8] - 2024年4月20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2]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8] - 公告2024年4月20日发布[10]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17:39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和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