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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股份(6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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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股份(6037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 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 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 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 ...
德宏股份(6037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息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 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派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
德宏股份(6037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
德宏股份(6037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0 17:17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 ...
德宏股份(60370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垫付、承 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等。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公司《关联交易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关联交易、 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浙江德宏汽 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
德宏股份(6037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 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 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 ...
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 ...
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 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
德宏股份(60370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它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 ...
德宏股份(6037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7:17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浙江 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