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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股份(6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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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2 21:3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2]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6][8][11][13][16][18][20][23][26][27] 议案审议 - 多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7][9][12][21][24] - 《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9] 资金使用 - 公司同意用不超1亿元自有资金买不超12个月金融机构理财产品[17]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5-04-22 21:30
财报合规 - 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反映情况[2]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3] -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要求,评价报告如实反映内控情况[4] 资金运用 - 同意使用不超1亿元自有资金买不超12个月理财产品[6] 关联交易 - 预计向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待股东大会审议[7] 政策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变更,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8]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2 21:29
会议信息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3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41] 议案情况 - 多项议案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含《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见公告编号临2025 - 015的公告[12] - 《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提交股东大会[16] 授权与披露 - 授权董事长在2024、2025两次年度股东大会间审批或签署融资文件,额度不超7亿[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见上交所网站披露报告[22]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2 21:29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131,136.64元,比上年增长131.13%[6][8] - 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比上年下降48.44%[8] - 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94%[8]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拟每10股派现0.4元(含税),拟派现10,454,476.04元(含税)[2][4] - 2024年现金分红占可供分配利润42.06%,占归母净利润22.66%[5] - 2024 - 2022年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10,454,476.04元、6,534,047.53元、0元[6]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16,988,523.57元,平均净利润25,722,091.43元[6] 决策事项 - 2025年4月21日董事会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2 20:40
审计信息 - 审计报告编号为中汇会审[2025]4965号[3] - 审计对象为德宏股份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11] 责任主体 - 德宏股份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审计结论 - 德宏股份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2 20:4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07,034,613.88元,2023年度为648,102,804.43元[24] - 2024年度营业总成本为688,330,182.62元,2023年度为620,533,341.54元[24] - 2024年度净利润为56,610,986.19元,2023年度为28,089,869.19元[24]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131,136.64元,2023年度为19,959,026.08元[24]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股,2023年度为0.08元/股[24] - 202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为0.18元/股,2023年度为0.08元/股[24] 资产负债情况 - 2024年末资产总计12.83亿元,较2023年末的11.37亿元增长12.83%[1][22]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7.71亿元,较2023年末的6.92亿元增长11.42%[1]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5.12亿元,较2023年末的4.45亿元增长14.99%[1] - 2024年末负债合计4.48亿元,较2023年末的3.48亿元增长28.92%[22]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3.92亿元,较2023年末的2.98亿元增长31.80%[22]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0.56亿元,较2023年末的0.50亿元增长11.81%[22]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8.34亿元,较2023年末的7.89亿元增长5.74%[22] 现金流量情况 - 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相关金额为574,039,527.48元,2023年度为329,395,897.56元[25]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422454.21元,上年为 - 40113263.99元[26]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2767270.60元,上年为41107835.00元[26] -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934060.09元,上年为 - 13164572.07元[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7701832.25元,上年为 - 12128275.86元[26] 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取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账面价值计量[5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认为商誉,小于则复核后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0] - 企业合并发生的中介及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发行证券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63]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64] -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一方时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以公允价值计量[75]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79] -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财务担保合同、以摊余成本计量四类[80]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2.61361901亿元,总股本为2.61361901亿股,每股面值1元[45]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54]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56] - 公司将非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5%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56]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付款[56]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56] - 公司将单项承诺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承诺事项认定为重要承诺事项[56] - 公司将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或有事项认定为重要或有事项[56] - 公司将单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认定为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56]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2 20:33
对外投资定义 - 单笔交易成交金额超10万元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属对外投资[2] 投资决策权限 - 党委会对超100万元对外投资重大事项前置研究讨论[5] - 6种情况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不同,分别需董事会审议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 其他对外投资由投资评审小组审批[8] 投资流程与处置 - 对外投资决策经尽职调查等阶段[11] - 4种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2][13] - 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相同[14] 财务管理 - 财务和预算管理中心对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4月[20]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肖华
2025-04-22 20:3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 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 2024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叶肖华,男,中国国籍,1975 年生,法学博士,温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2008 年 6 月至 2023 年 2 月,在浙江工商大学任讲师、副教授、 教授。2023 年 2 月至今,在温州大学任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理事,中国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副 主任,浙江省孙中山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浙籍法学家研究会副会长 ...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2 20:3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 ...
德宏股份(603701)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林
2025-04-22 20:33
会议召开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3次战略和发展委员会等会议[3] 信息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7] 审计与政策 - 2024年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9] - 根据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9]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合理,无资金占用等问题[7][8]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