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60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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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6: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权与职责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成员[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成员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时由董事会直接审议[17]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取多种方式表决[20] - 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21] -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信息[21] 其他规定 - 审计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2] - 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过程中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等[13] - 成员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19] -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包含多项内容[19]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21]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董事会应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22]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3]
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6:46
审计目标与机构 - 公司内部审计目标包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法规执行等[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专职内部审计机构[5] 人员与对象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政治素质、专业职称等并保持专业胜任能力[5] - 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各子公司、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等[7] 依据与范围 - 内部审计依据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等[8] - 范围涵盖公司各方面经济活动及人员经济责任[9] 报告与职责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工作报告[12] - 审计部经理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拟定审计计划等[15] 审计流程 - 审计人员根据计划现场审计、编写工作底稿等[18] - 审计前3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电话等通知或直接进点[37] - 被征求意见对象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38]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意见书有异议,10日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申诉[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日内作出复审意见[40] - 审计实施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43] 审计类型与方式 - 内部审计涵盖内部会计报表、财务收支等多种类型审计[27] - 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就地审计和网上即时审计[32] 档案与责任 -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需根据国家《档案法》并参考公司办法建立制度[45] - 对造成损失等情况,可提出追究责任直至法律责任建议[5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补充[54] -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55] - 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的制度[56]
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6: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可自行判断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事后监管[4] - 信息不确定等可暂缓披露,商业秘密等可豁免[5]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的报告可豁免披露[10] 申请与审批 - 暂缓、豁免申请需经董事长审批[11] - 申请资料保管期限为十年[12] 责任与披露 - 董事长是制度实施直接责任人[1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管理报告第一责任人[15] - 已办理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13] 违规处理 - 因董事及高管失职致违规,公司将处分并要求赔偿[15] - 各部门、子公司未报告致损失,公司将给予处分[16] - 违反制度,公司将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6]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其他事宜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8] - 制度日期为2025年10月[19]
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6:46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建立制度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2][23] - 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抵偿,公司应聘请中介评估,方案经股东会审议且关联方股东回避[23] - 注册会计师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5] 对外担保控制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有多种情形须股东会审批[7][8] - 对非全资子公司或他人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或其股东提供反担保[12] - 申请担保人存在主体资格不合法等情形,公司不得提供担保[17] 担保业务流程 - 办理贷款担保业务需向银行提交《公司章程》等材料[19] - 被担保人未按时还款,经办部门应及时报告[19] - 经办部门每半年对担保合同等资料检查清理[20] - 主债务到期展期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重新审批[21]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违规者将受证监会处罚或监管,涉嫌犯罪移交公安[25] - 本制度“及时”指知悉事项后一个工作日内[2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8]
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6:46
财务与担保 - 控股子公司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财务报表[9]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子公司按规定申报并履行职责[10] - 未经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相互或对外担保[10] 信息与报告 -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后一日提交决议[17] - 在建工程和对外投资按季、半年、年度报进度[17] - 按规定向董秘报告重大事项并保密[16] 审计与责任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12] - 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6] - 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16] 考核与制度 - 公司将控股子公司纳入绩效考核[19] - 子公司建立考核与薪酬制度并备案[19] - 履职不当当事人担责[19]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威龙葡萄酒各控股子公司[21]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解释[22] - 制度自审议通过起实施[23]
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6:46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 董事会批准对外投资需满足多项条件,如资产总额占比等[6] - 达特定标准的对外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除特定情况外其他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决定[8] - 关联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执行[9] 投资决策程序 - 董事会在规定权限内建审查和决策程序,超权限项目先由战略委员会审核[9] - 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评估咨询[10] - 投资方案有问题时应按程序修改、变更或终止[10] 部门职责 - 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12]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12] - 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审计工作[13] 投资实施与管理 - 评估结果经决议或决定后方可对外出资[16] - 项目实施后可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6] - 投资收益纳入公司会计核算体系[16] 资产处置与终止 -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须经决议或决定[18] - 项目终止时需全面清查被投资单位财产[18] - 核销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证明文件[19] 监督与检查 - 内审部为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21]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21]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责任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6]
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0-14 16:45
会议审议 - 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1]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将废止[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包括取消监事会设置、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等,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修订后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辞任规定有调整[8] - 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原章程董事、监事等人员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表述调整[8][9] - 原章程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修订后为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9] - 修订后股东权益增加可复制公司章程等内容[9]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26项相关制度,其中11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4][5][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11]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需书面反馈[14][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需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4] - 监事会或股东(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5] 股东权利 - 股东查阅公司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10] - 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0] - 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10] 担保与提案 - 公司对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 通知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20]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数10%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2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6]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5] 人员薪酬与任职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24]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4] 内部审计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应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26]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26] -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单位沟通时,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27]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27]
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14 16:4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10月30日,现场会议14点30分开始[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5][6]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12项议案,均为A股股东投票[8][9] - 议案于2025年10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11] 其他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3日[1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17] 会议信息 - 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17] - 会议联系人是刘玉磊,电话为0535 - 3616259[17]
威龙股份:10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4 16:35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 财务与经营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中,酒及酒精饮料业占比94.67%,其他业务占比5.33% [1]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23亿元 [1]
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6:31
信息披露制度 - 目的是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2] - 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原则[5]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 披露方式与流程 - 直通披露通过上交所电子化系统上传文件并提交媒体披露[4] - 公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13]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9] 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5] - 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5] - 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5] 股东权益披露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份额达5%及以上变化需通知并配合披露[20][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并配合披露[21]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3]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3]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3] 日常交易披露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37]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3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38]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41]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41] 其他披露要点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异常波动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7]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应按规定提交文件并披露[2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29] - 已披露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需及时更正及披露[30] 信息保存 - 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7]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0] 违规责任 - 擅自公开重大信息等情形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责任[65]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