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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16:43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
嘉澳环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1月制定)
2024-01-15 16: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上述第(一)至第(三)项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 ...
嘉澳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15 16:41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10 |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 |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 | | --- | --- | | 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 |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会规定、证券交易 | | 士。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 |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 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 |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 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 |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 |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益。 | | | 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 | | |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 | | | 见; | | | (二)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 | | | 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 | | | 列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 | | 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 | | ,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 | | 股东合法权益; | | |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 | | | 促进 ...
嘉澳环保:关于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15 16:41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经营需要,2024 年度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能物流") 拟向公司提供服务总金额不超过 4500 万元的运输服务。 宏能物流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09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 2024 年预计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此项交易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赞 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沈健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浙江宏能物流有限公司累计 关联交易金额 24,773,463.96 元(不含税金额)。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主要生产原料和产成品均为液体,交通运输工作量大,公司关联方宏能 ...
嘉澳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16:4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21]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2] 表决与决议 - 委员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25]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工作流程 - 工作组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会议资料[17] - 委员会根据资料开会,结果提交董事会[19] 会议形式与记录 - 定期现场会议,临时可通讯或书面审议[21][22] - 会议做记录,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5] 报告机制 - 重大事项可提交书面报告并建议开会[28] - 书面报告由相关人员签发提交[28][29] 回避与处理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31]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31]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34] - 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36]
嘉澳环保: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16: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 总 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 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 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 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或监事的 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单位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 ...
嘉澳环保: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连云港嘉澳除外)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15 16:41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4-006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连云港嘉澳除外) 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担保情况: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 澳环保")及下属公司(连云港嘉澳除外)2024 年继续相互提供担保。 计划担保金额:公司为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 9.5 亿元;公司为下属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 12.5 亿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 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 17 亿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 属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 5 亿元;公司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 10 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9.98 亿元,下属 ...
嘉澳环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16: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
嘉澳环保: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5 16:4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4 年 1 月修订 6-4-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党支部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6-4-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嘉澳环保: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1-15 16:41
融资授信 - 2024年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不超55亿元[1] - 可用自有资产为授信设抵押、质押担保[1] - 决议有效期至审议2025年度相同事项股东大会召开日[1] - 授信额度可循环,实际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2] 决策相关 - 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 - 关联董事对连云港嘉澳相关议案回避表决[1] - 授权相关部门落实授信事宜并签署法律文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