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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博特(6039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9:25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 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 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
苏博特(6039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9: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 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 ...
苏博特(60391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9: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江苏苏博特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
苏博特(603916) -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10-28 19:22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 案)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份 | 4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3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39 |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0 |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44 | | 第十一章 附则 | 44 |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 [2004]106号《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以发 ...
苏博特(6039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8 19:2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4] - 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2] 任职与解聘 - 七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4] - 五种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2][14]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6][7]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0][11] 辞职与空缺处理 - 提前一月通知并说明原因,离任前审查移交[12]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制度相关 - 两种情形修改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16]
苏博特(60391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28 19:22
对外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产生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满足特定条件需及时披露[7][8] 股东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满足特定条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7]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需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17] 投资检查与审计 - 公司在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18]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19] - 子公司应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0]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1] 资产盘点与报告 - 公司投资资产应由内部审计人员等进行定期盘点或核对[22]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人员[23] 办法实施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4]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5]
苏博特(6039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9:22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19]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 目的包括形成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4]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7] - 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信息、筹备会议、编制报告等工作[9] 信息披露要求 -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10] 说明会规定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开始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涉未公开重大信息拒绝回答[12] - 网络直播方式举办活动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公告[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人员出席[12] - 召开业绩说明会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议不少于二个小时[13]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5] 调研限制与培训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6] - 定期对董事等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6] 人员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熟悉证券市场等素质和技能[16]
苏博特(603916)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8 19:22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度防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1]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多种方式提供资金[1,2]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超权限交股东会[3] 检查与审计 - 财务部会同审计部查资金往来,注会审计出专项说明[3,10] 侵占处理 - 发生侵占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可报告诉讼[4]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4] 清偿与处罚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以资抵债需股东会批准[4,5] - 严格控制“以股抵债”等实施条件,防损中小股东权益[5] - 协助侵占人员受处分,责任人受处罚[5,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批准和解释[6,21]
苏博特(603916)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8 19:2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补选与解除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9]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12]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5] - 工作记录和资料保存十年[16] 会议相关 - 重大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9] - 按时提供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 两名以上认为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9]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20] 履职保障 - 履职受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0]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3]
苏博特(6039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8 19:2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档案管理 - 涉及内幕信息事项责任部门2个工作日内提交知情人档案原件[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4]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4] - 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个工作日报送监管机构[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 制度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补充[21] - 各部门等涉及内幕信息按本制度办理,可制定保密制度[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