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6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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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18 19:45
公司代码:603937 公司简称:丽岛新材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2024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8 19:45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15.79亿元,较2023年增长12.21%[35][44] - 2024年公司营业成本147,673.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23%[44] - 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 3422.65万元,2023年为6743.67万元[35]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亿元,2023年为 - 2273.74万元[35]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2%,2023年为4.25%[35] - 2024年总资产25.27亿元,较2023年下降3.39%[35] - 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5.88亿元,较2023年下降3.32%[35] 用户数据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992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为12,580户[39] 未来展望 - 预计2025年轨道交通用铝量将突破120万吨[22] -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将达汽车新车销售总量20%左右,2035年成新销售车型主流[24] - 2025年全球软包电池市场规模预计达400亿美元[2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在蚌埠市五河县投资项目新增电池箔生产线,整体产线已陆续投产,年产8.6万吨[27] 其他 - 2024年原铝(电解铝)累计产量为4400.5万吨,同比增长4.60%[11] - 公司产品生产周期为3 - 5天,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3.13%[31] - 2024年依法提取10%的盈余公积101.19万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2026.14万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998亿元,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6] - 蔡征国期末持股量为118,732,618股,持股比例56.84%[39] - 蔡红期末持股量为13,002,780股,持股比例6.22%[39] - 王申报告期内增持2,951,600股,期末持股量为2,951,600股,持股比例1.41%[39] - 冯金仙报告期内增持525,400股,期末持股量为2,517,800股,持股比例1.21%[39] - 沈培兴报告期内增持464,100股,期末持股量为1,218,900股,持股比例0.58%[39] - 龙丽峰期末持股量为854,500股,持股比例0.41%[39]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18 19:4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 18 日 | |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 | | 注册地址 | |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
2025-04-18 19:45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5 页 三、报告附件………………………………………………………第 16—2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5-13 号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目 录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丽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8 19:45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江 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对丽岛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9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078.98 万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6,495.9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18 19:4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 或"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 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 益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 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 委托理财概述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资 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 他风险可控的类固定收益产品。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5 ...
丽岛新材:2024年报净利润-0.34亿 同比下降150.75%
同花顺财报· 2025-04-18 19:39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从2023年的0.32元下降至2024年的-0.16元,同比下降150% [1] - 每股净资产从2023年的7.72元下降至2024年的7.46元,同比下降3.37% [1] - 每股公积金保持稳定,2024年为2.64元,与2023年持平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从2023年的3.62元下降至2024年的3.35元,同比下降7.46% [1] - 营业收入从2023年的14.07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15.79亿元,同比增长12.22% [1] - 净利润从2023年的0.67亿元下降至2024年的-0.34亿元,同比下降150.75% [1] - 净资产收益率从2023年的4.25%下降至2024年的-2.12%,同比下降149.88%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14211.66万股,占流通股比68.03%,较上期增加193.08万股 [1] - 蔡征国持有11873.26万股,占总股本56.84%,持股数量不变 [2] - 蔡红持有1300.28万股,占总股本6.22%,持股数量不变 [2] - 王申持有295.16万股,占总股本1.41%,较上期增加136.37万股 [2] - 冯金仙持有251.78万股,占总股本1.21%,较上期增加13.25万股 [2] - 龙丽峰和陈华笙为新进股东,分别持有85.45万股和71.52万股 [2] - 褚连江和胡艳杰退出前十大股东,上期分别持有86.90万股和49.32万股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公司2024年不分配不转增 [3]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5-04-18 19:14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222万股A股,发行价9.59元/股,募资50078.98万元,净额42000万元[2] - 公司发行3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资30000万元,净额29337.26万元[3] 持续督导 - 国泰海通对公司持续督导至2024年12月31日[4] - 2024年持续督导未发现公司违法违规等问题[4] - 公司内控制度合规且有效执行[6]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6] 其他 - 保荐代表人是李优和邓超[14]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6]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18 19:14
融资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222万股,发行价每股9.59元,募资50078.98万元,净额42000万元[1]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资30000万元,净额29337.26万元[2] 公司信息 - 注册资本为208880848元[7] 上市情况 - 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保荐督导 - 保荐机构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4] - 督导期内公司规范运行,无重大事项[11][12] 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规定,无违规情形[15][16]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4-02 20:48
担保情况 - 为肇庆丽岛担保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至今共计4800万元[3] - 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2.48亿元,占2023年净资产15.10%[4] - 2024年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新增不超10亿元担保[5] - 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债权最高余额4800万元[9] 肇庆丽岛情况 - 成立于2011年6月17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500万元,公司持股100%[8] - 2023年末总资产2.23亿元,净资产2.08亿元,营收3.33亿元,净利润2503.63万元[8] - 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56亿元,净资产2.31亿元,营收3.12亿元,净利润2360.22万元[8] 其他 -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10] - 截至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无逾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