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6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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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18 19:46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1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岛新材")于2025 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原 | | 案件时 | | | | --- | --- | --- | --- | ---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18 19:4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24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或"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本次担保对象 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4,8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 70%的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 徽)有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 2025 年度 计划为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5-04-18 19:4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1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8 19:45
募集资金情况 -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78.98万元,净额42000万元[2] - 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0000万元,净额29337.26万元[4] - 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投入26.05万元,利息收入净额0.38万元[5] - 202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投入2741.1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0.56万元[8] -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7.7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 - 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节余1.3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2000万元,本年度投入26.05万元,已累计投入47505.97万元[26]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0723万元,占比37.38%[26] - 2024年度募集资金总额2.93亿元,本年度投入2741.14万元,累计投入2.94亿元[30] 项目投入与效益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6211.05万元,投入进度100.85%,本年度实现效益3629.19万元[26]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43.98万元,投入进度99.99%[26] -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65.98万元,投入进度99.99%[27] - 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0984.96万元,投入进度101.26%[27] - 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97.88%,本年度实现效益 -5463.85万元[30] - 公司项目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47,023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47,505.97万元,本年度实现效益3,207.46万元[33] 项目变更 - 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2月调至2024年8月[29][31]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面积由4.8万平方米变更为8.2万平方米[28]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建筑面积由2400平方米变更为5000平方米[28] - 公司同意对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34]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18年4月20日公司使用916715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 - 2022年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858.40万元且已全部归还[27] - 2023年12月4日,公司用募集资金2.66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1] -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8][31] - 2024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买理财产品1000万元,赎回3000万元,获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9.15万元[31] 其他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专用账户全注销,余额为0元[12] -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多银行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9] - 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中信银行签相关监管协议[10] - 因募投项目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实施地点之一被列入政府搬迁范围,账面价值4569875.88元的房屋建筑物列入被搬迁资产[18]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21][22] - 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723万元变更至新项目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34]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18 19:4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崔萍、独立董事魏佳眉、董事蔡 旻辰三名成员组成。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崔萍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 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及制度的要求。 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崔萍、黄华庆、陈波。任期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
2025-04-18 19:45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5 页 三、报告附件………………………………………………………第 16—2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5-13 号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丽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2024年度报告全文
2025-04-18 19:4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37 公司简称:丽岛新材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241 四、 公司负责人蔡征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娜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涛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2024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26,497.32 元,依法提取 10%的盈余公积 1,011,902.17 元,扣除 2024 年发放的 2023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 20,261,367.44 元,加上 2023 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755,315,127.10 元,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99,815,360.17 元。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8 19:45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有3名在任独立董事,分别为崔萍、魏佳眉、祝世超[1] - 独立董事自查均符合独立性要求,无利害关系[1] - 董事会核查确认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2]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天健)
2025-04-18 19:45
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5-87767856 天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15-14 号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丽岛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丽岛新材公司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己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丽岛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 业 务办理(2024年5月修订)》(上证函〔2024〕1476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2025-04-18 19:4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2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征国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波先生 财务总监:金娜艳女士 独立董事:崔萍女士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4 月 19 日(星期六)至 04 月 28 日(星期一)16:00 前将 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webmaster@jsldxc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 况,公司计划于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