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6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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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祝世超)
2025-04-18 19:4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祝世超)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任职情况 本人祝世超,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 东莞亿诚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现 任常州工学院智能制造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航空工程系副主任、无锡祝融航空航 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等职、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 22 日起任公司第五 届独立董事。现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 况如下: | 独立 |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 本年应参 | 亲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魏佳眉)
2025-04-18 19:4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佳眉)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魏佳眉作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 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2024 年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 况如下: | 独立 |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本年应参 | 亲自 | 以通讯方 | 委托 | 缺 | 是否连续两 | 出席股东 | | 姓名 加董事会 | 出席 | 式参加次 | 出席 | 席 | 次未亲自参 | 大会的次 | | 次数 | 次数 | 数 | 次数 | 次 | 加会议 | 数 | | | | | | 数 |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郭魂离任)
2025-04-18 19:48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召开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1次提名和战略委员会会议[4][5] - 2024年3月29日通过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0] - 2024年3月29日和4月22日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 财务情况 - 2024年无应披露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无占用资金,无对外担保[8][10] - 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投资项目正常实施[10] 其他事项 - 公司房屋及附属物拟征收,补偿3.96亿元[11] - 2024年4月22日完成第五届董事会选举,郭魂离任[2]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黄阳)
2025-04-18 19:46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 候选人声明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黄阳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江 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丽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1 an in the 条件的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4-18 19:46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魏佳眉因工作变动申请辞职,待股东会选举新独立董事后生效[1] - 截至公告披露日,魏佳眉未持股且无未履行承诺事项[1] 人员提名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提名黄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信息 - 黄阳1991年5月出生,本科,律师[4] - 有在多家律所任职经历[4]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18 19:46
业绩总结 - 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1]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1] 用户数据 - 2024年客户家数707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1] 其他 - 上年末合伙人241人,执业人员2356人,注册会计师904人[1] - 截至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2] - 在华仪电气案中需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2] - 近三年事务所受行政处罚4次等[3] -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2人次等[3] - 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6] - 公司认为天健审计态度公允客观等[8]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18 19:46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17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岛新材")于2025 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原 | | 案件时 | | | | --- | --- | --- | --- | ---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18 19:45
担保额度 - 2025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不超10亿元[3][4] - 丽岛新能源(安徽)担保额度8亿元[5] - 肇庆丽岛新材料担保额度2亿元[5] 财务数据 - 丽岛新能源(安徽)2024年营收5.1099601813亿元,净利润 -7732.096683万元[8] - 肇庆丽岛新材料2024年营收4.5095697968亿元,净利润3275.719257万元[7] - 丽岛新能源(安徽)2024年资产负债率90.76%[6] - 肇庆丽岛新材料2024年资产负债率12.90%[6] 其他 - 已为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2.48亿元[3][13] - 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5][6] - 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13]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5-04-18 19:4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5-01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8 19:45
募集资金情况 -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78.98万元,净额42000万元[2] - 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0000万元,净额29337.26万元[4] - 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投入26.05万元,利息收入净额0.38万元[5] - 2024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投入2741.1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0.56万元[8] -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7.7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 - 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节余1.3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2000万元,本年度投入26.05万元,已累计投入47505.97万元[26]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0723万元,占比37.38%[26] - 2024年度募集资金总额2.93亿元,本年度投入2741.14万元,累计投入2.94亿元[30] 项目投入与效益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6211.05万元,投入进度100.85%,本年度实现效益3629.19万元[26]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43.98万元,投入进度99.99%[26] -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65.98万元,投入进度99.99%[27] - 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0984.96万元,投入进度101.26%[27] - 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97.88%,本年度实现效益 -5463.85万元[30] - 公司项目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47,023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47,505.97万元,本年度实现效益3,207.46万元[33] 项目变更 - 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2月调至2024年8月[29][31]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面积由4.8万平方米变更为8.2万平方米[28]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建筑面积由2400平方米变更为5000平方米[28] - 公司同意对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34]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18年4月20日公司使用916715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 - 2022年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858.40万元且已全部归还[27] - 2023年12月4日,公司用募集资金2.66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1] -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8][31] - 2024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买理财产品1000万元,赎回3000万元,获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9.15万元[31] 其他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专用账户全注销,余额为0元[12] -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多银行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9] - 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中信银行签相关监管协议[10] - 因募投项目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实施地点之一被列入政府搬迁范围,账面价值4569875.88元的房屋建筑物列入被搬迁资产[18]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21][22] - 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723万元变更至新项目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