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6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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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魂)
2024-03-29 21:19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魂) 2023 年度休职报告 2023年,本人郭魂作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 责,负责、独立的行使职权。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深入了 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并对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现将 2023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任职情况 本人郭魂,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 职称。曾任常州工学院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飞行学院院长、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院长等职。现任常州工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院长等职,公司独立董事,常州腾 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3日起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 事,现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 ...
丽岛新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天健)
2024-03-29 21:14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R E P O R T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Pan -C h i n a Ce rt ifi e d Pu b l ic Acc o u n t a n ts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三、附件………………………………………………………………第 4—8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15-22 号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丽岛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 ...
丽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21:12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12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选举蔡征国、蔡旻辰、陈波、阮广学、周克雄、高攀为公 司第 ...
丽岛新材: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
2024-03-29 21: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R E P O R T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Pan -C h i n a Ce rt ifi e d Pu b l ic Acc o u n t a n ts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 页 | |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8 | 页 |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9 | 页 |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丽岛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崔萍)
2024-03-29 21:12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任职情况 本人崔萍,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州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常州金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等职。现任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盛得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3日起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 股份,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涉及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 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我没有为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 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 ...
丽岛新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3-29 21: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正确把握时机 ...
丽岛新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3-29 21: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被保荐公司名称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保荐代表人 | 李优、邓超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 号)同意,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22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9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078.9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 费用 6,495.9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583.0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 费用 1,583.0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瑞华验字〔2 ...
丽岛新材: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
2024-03-29 21: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R E P O R T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Pan -C h i n a Ce rt ifi e d Pu b l ic Acc o u n t a n ts 目 录 | | | 二、附件…………………………………………………………第 3—7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15-21 号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丽岛新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第 1 页 共 7 页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丽岛 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
丽岛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9 21: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 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和《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 ...
丽岛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9 21: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 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