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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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关于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4-11-15 17:25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8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 值税)39,368,895.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471,104.19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 字[2020]D-0030 号)。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
长鸿高科: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2024-11-15 17:22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通过多种渠道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实行现金、股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市地 监管规则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及足额提取 盈余公积金后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 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2025-2027)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必要时,公司可 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为规范和完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 ...
长鸿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7:22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 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长鸿高科: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2024-11-15 17:22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6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2 年 8 月,公司因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事项,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骅、胡 龙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 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后因同一 事项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2〕0180 号)。 整改情况:公司收到上述函件后高度重视,已针对上述问题认真进行自查和 整改,并已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机构报送整改报告。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其他 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1 ...
长鸿高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11-15 17:2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847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g r s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847 号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ww.bamof.gov.cn)"进行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cnm6.f.gv.cn】 我行业 目 | l | 鉴证报告 | 1—2 | | --- | --- | --- | | l ์ ไ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14 |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鸿高科)截至 2024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
长鸿高科: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11-15 17:22
募集资金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4] - 5万吨/年TPE黑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2500万元[5] - 余热回收技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200万元[5] - 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300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9000万元[5] 项目情况 - 2023年长鸿生物新建6万吨/年PBAT黑色母粒装置[12][22] - 5万吨/年TPE黑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建设周期12个月,投资回收期2.79年(税后,不含建设期)[14][15] - 余热回收技改项目可减少能耗与碳排放,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20][21] - 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期2年[29][35][36] 财务指标 -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9.93%[41]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预计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44] - 总股本及净资产增加,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受即期收益摊薄影响[44] 业务布局 - 2021年至今陆续建成年产60万吨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一期12万吨/年)等项目[43] - 公司已在TPES、PBAT可降解材料等多个领域布局[43]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43]
长鸿高科: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4-11-15 17:22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 决定。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
长鸿高科: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7:22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6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
长鸿高科: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4-11-15 17:22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6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以下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 科"、"公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回报 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 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长鸿高科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
长鸿高科: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5 17:22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6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6 日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1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 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