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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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3 16:18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 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
长鸿高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3 16:18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
长鸿高科: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3-13 16:1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情况,修订《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备 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鉴于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故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
长鸿高科: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4-02-29 15:38
股票代码:605008 股票简称:长鸿高科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二〇二四年二月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Changhong Polymer Scientific & Technical Inc.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 108 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2、发行价格:13.96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4,72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1,744,736.98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582,000 股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 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情形所 ...
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2024-02-29 15:37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发行价格和数量 1、发行数量:3,582,000 股 预计上市时间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鸿高科"或"发 行人")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新增 3,582,000 股股份已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 ...
长鸿高科: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4-02-29 15:35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二月 保荐人出具的证券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保荐人"或"本保荐人") 接受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发行人"或 "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 出具文件 ...
长鸿高科: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陶春风先生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29 15:35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陶春风先生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一. 认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 根据陶春风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陶春风为中国国籍,其境内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44090219670616****,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231014/AZJ/kw/cm/D25 致: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长鸿高科")的 委托,本所指派张洁律师、赵婧芸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长鸿高科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 律意见书》《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及相关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上合称"已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现受发行人的委托,就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免于发出要 约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已出具法律意见中所述及之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 本法律意见书,但 ...
长鸿高科: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
2024-01-22 17:2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 据公司的委托,指派张洁律师、赵婧芸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本次发 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等规定,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承诺函。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说明,自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之日(2023 年 6 月 20 日) 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 ...
长鸿高科: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更新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22 17: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已于 2023 年 8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为 3,582,000 股,未超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 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4,72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据此,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 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更新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 ...
长鸿高科: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规模的说明
2024-01-22 17:2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本次发行情况说明 (一)申报文件中关于本次发行情况的披露表述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发行人"或"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 本次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股。 本次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85,959,885 股,募集资金规 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023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根据批复 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需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申报文件实施。 (二)本次拟确定的发行规模及相关原因说明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本次向实际控制人陶春风拟确定的 发行股份数量为 3,582,000 股,募集资金规模为 50,004,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