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正电气(60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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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60506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7 17:48
投资原则与审批 - 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规和公司战略[2] - 需报政府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应履行报批手续[2] - 不同资产占比情况投资分别需董事会、股东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6][7] 投资管理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7]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并经股东会批准[9] - 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评估并经决议通过方可出资[10] 职责分工与披露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13] - 委托理财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4]
天正电气(6050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7 17: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8] - 委员有权评估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25]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25]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12] - 召开会议应于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于提前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0]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6] - 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17]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非现场方式可通讯表决[18]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随意修改[20] - 会议决议生效次日应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0] 其他规定 - 因委员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9]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3]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低于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3]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0][21]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3]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 工作条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8]
天正电气(605066) -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雅姝)
2026-04-17 17:48
公司治理 - 2025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6次、股东会2次并均亲自出席[5] - 2025年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12] - 2025年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维护股东权益,2026年将继续按规定履职[20] 股权与审计 - 2025年6月16日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109名激励对象的1867750股[13]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4][15] 信息披露 - 2025年公司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16] - 2025年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首发上市相关承诺,无违反承诺情况[17] - 2025年公司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内控管理 - 2025年督促公司整改内部控制审计和自评发现的问题,完善内控体系[19]
天正电气(6050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7 17:48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持股50%以上能实际控制的企业[3] 人员管理 - 公司提名的董事在相关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汇报会议情况并交会议决议或纪要备案[13] - 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般为三人,监事会主席由公司提名的监事担任[13] - 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17]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应由公司委派或提名的人选担任[17]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需事先报经公司批准[17] - 公司委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8] - 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公司有权重新提名改选更换[19] 报表报送 - 控股子公司月度终了10日内上报“资产负债表”等报表[23] - 控股子公司季度终了15日内上报“资产负债表”等报表并附编报说明[23] - 控股子公司半年度报表于每年7月20日前送达并增报上半年财务分析[23] - 控股子公司年度报表于每年1月31日前送达并报送上年终决算报告[23] 经营管理 - 控股子公司经理应编制报告及计划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26] - 控股子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要遵守法规,依公司规划制定自身目标[26]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需公司审核通过方可实施[27]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需经可行性论证、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审核等程序[29] -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归口管理[31] - 控股子公司应按时办理工商注册、年审,年审文件复印件交公司存档[32] - 控股子公司应按经营范围经营,做优做强主业[32] - 涉及投资等事项,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权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超权限事项需公司审议同意[33] 融资担保 -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需公司担保时,要提前报送相关材料,经财务部审核、公司同意,同时提供反担保[34]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或互保[31]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36]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法规执行、制度执行、内控建设等情况[36] - 控股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要做好准备并配合[36] - 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决定,控股子公司须认真执行[37]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离时要进行离任审计[37] 检查制度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检查制度,分例行和专项检查[37][38]
天正电气(6050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7 17:48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 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 (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 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董事长应当保障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其依法行使职权。 ...
天正电气(605066) - 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7 17:48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裁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总裁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 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裁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 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层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裁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 利,以保证: (一) 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第二章 总裁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裁层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 ...
天正电气(6050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7 17:48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 2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的内容 | 4 | | 第一节 |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4 | | | 第二节 | 定期报告 | 5 | | 第三节 | 临时报告 | 6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8 | | 第一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责任 | 8 | | 第二节 | 信息披露方式 | 11 | | 第三节 | 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规程 12 | | | 第五章 | 保密措施 | 12 | | 第六章 | 法律责任 | 13 | | 第七章 | 附则 | 1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
天正电气(6050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7 17:48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
天正电气(605066)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7 17:48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定义及其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 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浙江天正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 ...
天正电气(6050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6年4月修订)
2026-04-17 17:48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 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