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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知香(60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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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知香: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3-22 17:38
换届选举 - 公司于2024年3月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事项[1] 人员任职 -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夏靖,还有其他董监高人员任职[1][2][3]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在江苏苏州[4] - 联系电话0512 - 80806931,邮编215127[4]
味知香: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2 17:3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80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夏靖认购5475.00万股,持股比例73.00%[11] - 发起人夏九林认购75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11] - 发起人章松柏认购375.00万股,持股比例5.00%[11] - 发起人陈洪认购150.00万股,持股比例2.00%[12] - 发起人苏州市金花生管理咨询企业认购75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12]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1]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1]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6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1]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8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时,每年现金分配金额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99][10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06][108]
味知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2 17:38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六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七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味知香: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2 17:37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4-023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 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靖先生主 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章松柏因个人原因未能 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非独立董事谢林华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夏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
味知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2 17:37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市 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 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1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 ...
味知香: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2 17:37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4,058,83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75.7361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5 日),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138,000,00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603,378 股, 因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故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7,396,622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
味知香: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2 17:37
证券代码:605089 证券简称:味知香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第三届监事 会第一次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 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 届监事会成员后,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朱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聘任高级 ...
味知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2 17:37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募投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 ...
味知香: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2 17:37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
味知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2 17:37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092 号 致: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贵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 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