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60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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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08-26 17:07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长效机制[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5] 组织与交易规范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7] - 关联交易须签有真实交易背景经济合同[7] 占用处理机制 - 审计委员会发现非经营性占用应立即报告董事会[8] - 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9] - 实施“占用即冻结”,发现占用可冻结大股东股份[9] - 财务负责人发现占用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并含金额[10] - 无法按期清偿,公司到期后30日申请变现冻结股份[11] 违规责任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并提议罢免[13] - 公司不得违规担保,董事对担保损失担责[13] - 非经营性占用或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处分并追究责任[13] 其他规定 - 特殊原因资金往来应合规[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17][18]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7: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丽 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上海丽人丽妆化 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为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提供依据,及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除另有规定外,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2025-08-26 17:07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4] 重大事项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9] 流程与职责 - 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书面上报董事会秘书[12] - 董事会秘书2个工作日内安排公告[12] - 有关部门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备案[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通报及披露[15] - 总经理及时审核、阅签信息及文稿[16] - 各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收集资料上报[17]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7:07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年末提交年报[7] - 内部审计负责人会计年度前两月提交预算等供审批[9] - 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年度结束后两月提年度内审报告[9] 外部评价 - 外部评价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由外部独立人员检查[16] 审计机构与权限 - 公司设审计部为内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报告[4] - 董事会授予内审机构审计所有工作等权限[11] 审计工作范围与报告 - 内审工作包括对内控、会计资料等检查评估[7] - 审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报告,提交前征求意见[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参与内审负责人考核,监督评估内审工作[16]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提交报告[18]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18]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实施[20]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6 17: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7:0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或相关人员提名,经董事会选举[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经董事会任命[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6]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13] - 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7日内通知召开临时会议[17]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9] - 会议应由两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案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20] 其他规定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未采纳应披露并说明理由[21]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6]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7]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17:0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总经理及高管层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总经理 有效行使其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 准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副总 经理的职权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未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 ...
丽人丽妆(605136.SH):上半年净亏损3275.97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6 17:06
财务表现 - 报告期营业收入8.31亿元 同比下降13.9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275.97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 [1]
丽人丽妆: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275.97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新浪财经· 2025-08-26 17:06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8.31亿元 同比下降13.9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3275.97万元 上年同期盈利269.41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1]
丽人丽妆(605136)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7:04
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6] 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8] - 召集人特定情况7日内通知开会[10] - 公司会前3日提供资料[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等情况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2] - 会议两名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议案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