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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60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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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30 16:57
舆情管理架构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秘办公室[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6][7] - 一般舆情董秘汇报组长并处置,重大舆情组长召集决策[10] 舆情处置措施 - 重大舆情调查情况、与媒体和投资者沟通[11][12] - 舆情影响股价发澄清公告[14]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或编造虚假信息公司追究责任[16]
三人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6:5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发出[3] - 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3] - 会议由董事长钱俊冬主持[4]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5][6]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7]
三人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16:55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4]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书面发出[3]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代秀菊主持[6]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7]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8] 报告情况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符合规定[7] -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状况和成果[7] 公告信息 - 具体内容详见《三人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 062)[9]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11]
三人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25 16:02
财报发布 - 公司将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4日11:00 - 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3][5][6] - 会议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4][5]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16:00前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预征集提问[5][6] - 2024年11月4日11:00 - 12:00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6] 参会人员 - 董事长、总经理钱俊冬,董事会秘书李达,首席财务官陈胜,独立董事赛娜参加[6]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董秘办,电话010 - 57648016,邮箱investors@topsrx.com[7]
三人行: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4-10-10 19:13
投资信息 - 公司拟对合伙企业认缴出资5150万元,占比49.82%,资金为自有[3] - 众行聚彩基金拟认缴1998.20万元,占比19.33%,资金为募集[3] - 公司投资后在合伙企业占比49.82%,苏州速玟占29.89%[15] 企业情况 - 基石资本累计资产管理规模逾850亿元[12] - 合伙企业2023年3月30日注册,2024年9月20日完成备案[15] 投资安排 - 合伙企业对荣耀终端专项投资,方式有受让老股、增资等[16] - 基金存续期限5年,前1年投资,后4年退出,最多延长1年[19] 影响与风险 - 投资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升资金收益和资产运作能力[23] - 投资有周期长、收益不达预期风险,公司将督促防范[24]
三人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9 17:15
回购计划 - 拟用5000万至1亿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46.67元/股,期限3个月,用途减资[2] - 方案首次披露于2024年7月17日[4] 回购进展 - 累计回购224,100股,占总股本0.11%,金额5,528,681.55元,价格24.15 - 25.10元/股[4] - 2024年9月未实施回购[5]
三人行: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9-23 15:51
股东持股 - 泰安市众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352,110股,占比12.40%[2] - 钱俊冬持股25,643,568股,持股比例12.07%[6] - 崔蕾持股10,166,729股,持股比例4.78%[6] - 青岛多多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6,214,292股,持股比例26.45%[6]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18,376,699股,持股比例55.70%[6] 股份质押 - 泰安市众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补充质押100,000股[2] - 办理补充质押后累计质押9,241,244股,占其持股35.07%,占总股本4.35%[2] - 钱俊冬累计质押9,649,974股,占其所持37.63%,占总股本4.54%[6] - 崔蕾累计质押4,000,099股,占其所持39.34%,占总股本1.88%[6] - 青岛多多行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3,150,000股,占其所持5.60%,占总股本1.48%[6]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26,041,317股,占其所持22.00%,占总股本12.25%[6] 其他 - 2024年9月23日公司接到泰安市众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股份补充质押通知[3]
三人行: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0 18:27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邮编: 100738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人行传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 年 0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C1 ...
三人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0 18:25
股东大会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49人[2]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25,825,698股[2]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占比59.2051%[2] 投票数据 - A股同意票数125,715,368,比例99.9123%[6] - A股反对票数54,880,比例0.0436%[6] - A股弃权票数55,450,比例0.0441%[6] - 5%以下股东同意变更公司议案票数5,850,785,比例98.1492%[7] - 5%以下股东反对变更公司议案票数54,880,比例0.9206%[7] - 5%以下股东弃权变更公司议案票数55,450,比例0.9302%[7]
三人行: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20 18:25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获批发行1726.67万股,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252.4935万元[7] - 2014年9月30日净资产按比例折合成3500万股股本[17] 股东持股 - 钱俊冬持股601.65万股,比例17.19%[18] - 崔蕾持股261.10万股,比例7.46%[18] - 西安多多投资持股1371.30万股,比例39.18%[18] 股份限制与转让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认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6] - 监事会、董事会未处理时股东可自行诉讼[37] 交易审议 - 交易额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50%需股东大会审议[43] - 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超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4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44] 股东大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提前15日通知[5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101]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建议撤换[10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37] - 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131]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34]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5][15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6][15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4][165]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