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60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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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草案)
2025-08-14 22:17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人行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 会决议执行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 事务代表兼任董秘办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 ...
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草案)
2025-08-14 22:17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法规要求的验资报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未经公司股 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 守本办法。 第七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做好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应 当予以配合。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草案)
2025-08-14 22:17
投资审批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会批准[7]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批准[7] - 对外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超出董事会权限提交股东会[21] 投资管理 -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可根据实际调整并经有权机构批准[25]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须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方可签署[26] - 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及时汇报投资进展,条件重大变化需重新报批[22]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长期投资,转让需书面报告并审批[25] 委托理财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受托方并签书面合同[26] 财务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完整记录核算,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29] - 公司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6][29] - 子公司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29] - 公司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核对[30][32]
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草案)
2025-08-14 22:17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 披露应当遵守《股 ...
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2:17
会议召集 - 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专门会议,半数以上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3] - 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会议决策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审议[3] - 行使特定职权前需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形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取其他方式[4] 会议决议 -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决议[5]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记录包含会议召开信息等内容,文件保存十年[6]
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4 22: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相关规定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提前一天[15] - 委员可委托表决,独立董事须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5] - 表决方式多样,按需召开,主任可委托主持[15]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修订亦同[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草案)
2025-08-14 22:17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西安三人行信息通讯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全体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610131742837256P。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26.67 万股,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hree`s Company Media Group ...
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2:17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全体投资者享有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
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2:17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 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
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22:17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 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 称"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本制度以及上交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