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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成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1-29 15:4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本保荐机构")作为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本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确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6 号)核准同意,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确成股份""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8,720,375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本为 365,297,625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14,018,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79,093,220 股,占公司当前总 ...
确成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29 15:42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79,093,22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79,093,22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6 号)核准同意,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确成股份""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720,375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365,297,62 ...
确成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3-11-27 16: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就股权激励回购 事项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办理上述 股票的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417,400,100 股变更为 417,396,900 股。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 取得了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成立日期:2003 年 01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阙伟东 ...
确成股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7 17:14
I PARTNERS 司仁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苏 同 律 证 字 (2023) 第 [333]号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座 4层 F4, Building C, Jiangdao Intelligent Cube, Xiankun Road, Jianye District, Nanjing 电 话 /Tel: +86 25-83304480 传真/Fax: +86 25-83329335 邮 编 /P.C .: 210019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苏同律证字(2023)第[333]号 致: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
确成股份: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3-11-07 17:14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因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00 股 | 3,200 | 股 | | 2023 年 | 11 | 月 | 10 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
确成股份_7-1 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3-11-01 18:42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月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56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 成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 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 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 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确成硅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
确成股份_7-2 会计师关于审核同询函的回复
2023-11-01 18:42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A51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61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申报会计师"或"会计师")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 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申报会计师,本着勤 勉尽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项回 复如下: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题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70,059.90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使用 29,529.83 万元,使用进度比例较低,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2)前次募投项目中,"年产 7 万吨水玻璃、7.5 万吨绿色轮胎 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目"和 ...
确成股份_7-3 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2023-11-01 18:42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南 京 市建 邺区 贤坤 路江 岛智 立方 C 座 4 层 F4, Building C, Jiangdao Intelligent Cube, Xiankun Road, Jianye District, Nanjing 电 话/Tel :+86 25 - 83304480 传真/Fax :+86 25 - 83329335 邮 编/ P . C . :2 10019 发行人律师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委托,作为发 ...
确成股份(60518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72,716,715.66元,同比增长6.49%[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335,976.04元,同比增长2.69%[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0,116,668.7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7%[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总资产为3,267,433,048.1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79%[5] 资产变动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比例为73.76%,主要原因是新增结构性存款1.43亿元[7] -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变动比例为235.55%,主要是新增一年内到期的超过一年的美元定期存款折合人民币约7,000万元[7] -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变动比例为109.33%,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的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货款较多[7] 资产负债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2,096,978,516.60元,较2022年底增长[12] - 公司固定资产为708,238,486.62元,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12]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170,454,531.53元,较上年底有所增加[1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398,165,857.05元,较上一季度减少了32,304,415.84元[13]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646,729.87元,较上一季度增加了233,648.73元[13] 财务费用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费用为-56,307,611.00和-81,140,691.70,其中利息费用为1,281,436.88和2,058,092.97[15]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138,057,143.30元,同比增长12.4%[18]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77,940,474.52元,同比增长33.6%[18]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60,116,668.78元,同比下降26.1%[18]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954,531,611.64元,同比增长98.6%[18]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327,321,165.90元,同比增长106.7%[19]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72,789,554.26元,同比下降126.8%[19]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16,799,264.53元,同比增长10.9%[19]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46,138,288.47元,同比增长64.3%[19]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9,339,023.94元,同比下降90.0%[19] - 公司2023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28,644,518.10元[19]
确成股份: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2023-10-27 18:19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Quechen Silicon Chemical Co., Ltd.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青港路25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十月 1-1-1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 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 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