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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普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巍
2024-08-15 16:3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蒋巍女士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宁波市 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于2024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 ...
天普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5 16: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和《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决 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由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
天普股份:天普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8-15 16:35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等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1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章总则 | |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 |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 | ...
天普股份: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5 16:35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八月 | 目 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 2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份 |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股东 | 6 | |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董事 | 25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8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4 | | 第一节 监事 | 34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6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6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9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天普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5 16:3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担任[8] - 最近36个月受上交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选任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决策同意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会议召集与主持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独立意见与报告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19]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出席会议、参与工作、审议事项等情况[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保障措施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7]
天普股份:天普股份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8-15 16:35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1] - 唐全良被推举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1] 监事信息 - 唐全良1976年1月出生,初中学历[2] - 唐全良曾任炼胶车间配料员等职,现任生产部长兼车间主任[2] - 唐全良未持股,无关联关系,未受处罚,任职资格符合规定[2]
天普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巍
2024-08-15 16:3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亲属、近12个月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人员不符要求[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候选人情况 - 有近24年会计等专业任教经验[4] - 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天普股份:天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9 22:11
利润分配 - 2023年以134,08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22元,共派29,497,600元[4] - 方案经2024年5月22日股东大会通过[2]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2024/6/4,除权(息)和发放日2024/6/5[2][5] 税负情况 - 个人持股期限不同,股息红利税负不同[10] - QFII和沪股通股东扣税后每股0.198元[12] - 其他机构和法人股东税前每股0.22元[12] 发放方式 - 无限售流通股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7] - 股东浙江天普控股等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8]
天普股份:天普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2 18:4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五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普股份")的委托,指派律师对公司于2024 年5月22日 ...
天普股份:天普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2 18:41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5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00,560,700股[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75.0005%[4] - 在任董事7人、监事3人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8] 议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度多项议案同意票数100,560,700股,比例100%[7][9][10][11][12] - 反对和弃权票数均为0,比例0%[7][9][10][11][12] - 第5、7、8、10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3] - 所有议案均获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所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14]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