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605255)
搜索文档
天普股份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6-01-12 17:24
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 - 天普股份于2026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1][2] - 证监会同日发布消息,确认已对天普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立案调查,并表示将在全面调查后依法处理,上交所也已启动违规处理程序 [1][3] 公司股价表现与市场地位 - 天普股份在2025年股价涨幅超过16倍,被市场称为“16倍大牛股”,截至新闻发布时,公司股价为218.02元/股,市值为292.3亿元 [2][3] 公司发布的风险提示 - 公司在复牌公告中列出了十四条风险提示,包括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收到上交所监管警示,以及澄清其子公司天普欣才当前经营范围不包含人工智能,且公司与该子公司均没有人工智能相关的技术、人员储备或业务计划 [2][3] 投资者可能面临的诉讼情况 - 律师事务所指出,天普股份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6年1月9日之前买入,且在2026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2][4]
4个月股价涨幅超700%,这只牛股被查
经济观察网· 2026-01-12 16:54
公司股价异动与监管立案 - 天普股份股价自2025年8月下旬起在无业绩增长、无资产注入、无业务转型公告的情况下急速拉升,至12月底累计涨幅达718.39%,动态市盈率一度突破898倍 [2][3] - 2026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正式立案调查,事由为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所发布的公告涉嫌存在重大遗漏,公司股票于1月12日复牌后开盘一字跌停 [3] - 公司2024年全年净利润仅为3306.60万元,属于低估值、低波动的传统制造业标的,此次暴涨脱离基本面 [3] 股价异动原因与市场解读 - 股价暴涨源于市场对新晋控股股东——AI芯片企业中昊芯英的过度联想,将其解读为“传统制造+AI芯片”的跨界融合 [3] - 中昊芯英成立于2020年,主营业务为AI训练芯片设计,虽尚未盈利但因身处人工智能赛道备受关注 [4] - 公司多次澄清“未开展AI相关业务”、“无技术、人员或资产注入计划”,但未能阻止市场炒作 [4] 控制权变更交易细节 - 2025年8月22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拟引入外部投资者 [4] - 中昊芯英联合其他方通过两步走交易获得控制权:先协议转让直接获得天普股份18.75%股权,再通过对天普控股增资取得其75%控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天普股份56.21%的股份 [4] - 交易完成后,收购方将合计控制天普股份68.29%的股份 [4] 异常波动期间的市场表现与公司应对 - 股价自8月23日起连续涨停,至2025年12月30日,股价由约27元/股飙升至218.02元/股 [5] - 期间,公司11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次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累计发布相关公告25份 [5]
脑机接口板块,利好
中国证券报· 2026-01-12 16:40
AI应用与脑机接口板块市场表现 - AI应用板块全天领涨,港股AI应用板块午后也持续走强,智谱、微盟集团、金山云等涨幅居前 [2] - 脑机接口板块午后走强,A股脑机接口概念股走强 [2][3] - 具体个股表现:盈康生命上涨12.16%,5日涨幅16.70%;倍益康上涨11.89%,5日涨幅24.91%;爱朋医疗上涨10.94%,5日涨幅29.70%;岩山科技上涨10.05%,5日涨幅46.03%;海格通信上涨10.00%,5日涨幅26.95%;汤姆猫上涨9.26%,5日涨幅10.49%;三七互娱上涨9.05%,5日涨幅14.64% [5] 脑机接口行业进展与政策支持 - 天津大学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海河实验室团队聚焦无创脑机接口领域,已形成从器件、芯片、算法到系统集成的全链条布局 [6] - 在临床应用领域,天津大学研制的“神工”脑机交互创新医疗器械全谱系产品已覆盖脑卒中康复、脊髓损伤运动辅助、抑郁诊疗、听觉障碍诊疗等场景 [6] - 在航空航天领域,团队设计开发五代空间站在轨脑机交互系统,完成人类首次“太空脑机接口实验”,并应用于后续多次载人飞行任务 [2][6] - 政策层面,2025年7月工信部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推动脑机接口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五五”规划将“脑机接口”列为需要前瞻布局的六大未来产业之一 [6] - 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为脑机接口设立独立收费项目,脑机接口术语、数据格式等标准相继出台 [6] 商业航天与低空经济动态 - 商业航天概念股持续活跃,可控核聚变等板块跟涨 [7] - 具体个股表现:天力复合上涨24.96%,5日涨幅77.71%;中泰股份上涨20.02%,5日涨幅33.39%;国光电气上涨18.25%,5日涨幅36.56%;斯瑞新材上涨16.19%,5日涨幅30.90%;西部超导上涨14.27%,5日涨幅35.82%;哈精英漫上涨11.45%,5日涨幅40.53%;上大股份上涨10.75%,5日涨幅23.91% [8] - 浙江省“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前瞻布局时空信息基础设施,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低轨卫星互联网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依托自有卫星星座参与卫星物联网业务 [10] - 上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积极引导企业投资布局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加速商业火箭、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等创新产品突破规模化发展瓶颈 [10] - 1月9日,由长江产业集团所属公司运营的AS700载人飞艇完成全国首次飞艇商业飞行,该飞艇具备短距及垂直起降能力 [10] 天普股份复牌及监管动态 - 天普股份今日复牌“一字”跌停,收盘股价报196.22元/股,下跌10.00% [11][12] - 该股于2025年12月31日起停牌,2025年全年涨幅达1663.2% [11] - 公司于1月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13] - 公司午间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活动上有任何发言或接受采访,称相关不实言论为个别投资者捏造 [12]
开盘跌停!“超级大牛股”紧急澄清
中国基金报· 2026-01-12 15:18
公司紧急澄清与市场传闻 - 天普股份于1月12日午间紧急发布澄清公告,否认股吧中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龚轶凡在“青蓝之光”活动上发言及接受采访的传闻,称相关言论属于个别投资者无中生有、捏造事实[2][6][10] - 公司确认,中昊芯英联合创始人闯小明虽参加了同一活动,但其发言不涉及任何天普股份相关内容[2][8] - 公司表示对涉嫌编造虚假信息的网络言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8] 股价表现与市场反应 - 1月12日,天普股份开盘跌停,股价报196.22元/股,跌幅为10.00%,总市值为263亿元[3] - 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公司股票累计上涨718.39%,其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并多次停牌核查[15] 公司业务与战略澄清 - 天普股份明确表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普欣才均没有人工智能相关的技术或人员储备,并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12][13] - 公司强调与股东中昊芯英未签订任何框架性合作协议,且中昊芯英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14] -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主要应用于传统油车整车制造,目前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14] - 股东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上市公司无关,且未来3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14] 监管关注与公司历史问题 - 1月9日,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中国证监会对天普股份立案调查[14] - 1月5日,因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上交所对天普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14] - 监管警示指出,公司在市场已有相关传闻、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后,在短时间内变更子公司经营范围至涵盖人工智能相关业务,但未在相关公告中进行针对性说明和澄清,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14][15]
天普股份跌停,午间发澄清公告
第一财经资讯· 2026-01-12 13:53
1月12日午间,天普股份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关注到个别投资者在股吧发表的不实言论,公司实际控 制人杨龚轶凡昨晚在杭州活动上发言,引起投资者关注与讨论。经公司核查,上述传闻不属实。 此前在1月5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 定。上交所表示,"人工智能"属于市场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前期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 涉及人工智能业务相关市场主体,股价已经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并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主营业务未 发生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本次公司设立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可能再次引 发市场对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猜想。公司在市场已有相关传闻、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后又在短时间内变更 子公司经营范围,在明知自身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计划的情况下,均未在设立子公司后股价出现异 常波动的相关公告中进行针对性说明澄清,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 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 条、第2.1.1条、第2.1.5条、第2.1.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
天普股份投资者索赔启动,苏大维格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
新浪财经· 2026-01-12 13:49
天普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 - 2026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因天普股份(60525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1] - 天普股份于2026年1月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1] - 律师提示,暂定在2025年12月30日买入天普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准备发起索赔 [1] 苏大维格因误导性陈述受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3年12月29日,苏大维格(300331)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2023年9月14日,苏大维格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时,称其“光刻机”已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销售并出口日韩等国,并向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部件 [1] - 该回复发布后,公司股价下午开盘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 [1] - 经查明,公司所称已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是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等的直写光刻设备,与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 [2] - 公司未能准确、完整披露所售设备的种类和应用领域,并在回复中将“光刻机”与“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 [2] - 针对苏大维格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两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 [1] - 律师认为,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买入苏大维格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3]
天普股份投资者索赔分析
新浪财经· 2026-01-12 13:44
公司事件 - 天普股份于2026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22026002号)[1] - 立案原因为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 [1] - 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1] 投资者维权 - 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1] -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 [1] -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6年1月9日之前买入,且在2026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2] - 投资者维权需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证券交易记录流水 [2]
天普股份辟谣实控人杨龚轶凡杭州活动发言传闻不实
财经网· 2026-01-12 13:44
#天普股份辟谣#【天普股份:实控人杨龚轶凡未在杭州活动现场做任何发言 股吧相关传言不实】天普 股份公告,公司关注到个别投资者在股吧发表的不实言论,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龚轶凡昨晚在杭州活动 上发言,经公司核查,上述传闻不属实。2026年1月11日下午,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 始人闯小明先生参加了"青蓝之光"2026新生代浙商主题活动,但闯小明先生发言不涉及任何天普股份内 容。2026年1月11日晚间,杨龚轶凡先生参加了"青蓝之光"2026新生代浙商主题活动,但杨龚轶凡先生 未在活动现场做任何发言,也未接受任何采访。相关言论属于个别投资者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智通 财经) ...
天普股份(605255)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6-01-12 13:38
公司事件概述 -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1][4] - 由于天普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天普股份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 [2][5] 投资者索赔相关法律依据与条件 -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相关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1][4] - 律师提出的天普股份案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6年1月10日前买入天普股份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6年1月1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2][5] - 律师提示,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决所认定的法律时点、赔付对象、赔付范围、赔付标准、会计计算方式为准 [2][5] - 律师指出,以行政处罚决定为特征的前置条件取消后,投资者虽然可以直接诉讼,但以立案调查通知作为直接诉讼的依据存在败诉风险,行政处罚决定仍应被视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2][5] 诉讼程序相关说明 - 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上市公司退市与否不影响民事索赔侵权诉讼的进程,但可能影响诉讼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会较大 [3][6] - 如发生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以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加入或退出 [3][6] - 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及从首次买入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 [3][6] 律师背景信息 - 本文内容由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供稿,其自1992年起执业,服务领域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的法律服务及投资者权益维护 [3][6] - 该律师执业至今,为10000余件/起证券诉讼事务或股东纠纷事务提供过法律服务,并编著有《证券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民事赔偿实务手册》等多部相关书籍 [3][6]
天普股份(605255)投资者索赔分析
新浪财经· 2026-01-12 13:38
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22026002号)[1][2] - 立案原因为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1][2] - 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1][2] 投资者潜在索赔机会与条件 - 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1][2] - 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6年1月9日之前买入,且在2026年1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4] - 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2][4] 相关法律依据与索赔范围 -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1][3] - 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3] - 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1][3] 投资者维权所需材料 - 投资者应准备身份证复印件[2][4] - 需准备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2][4] - 需准备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