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东医疗(60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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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东医疗: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04-26 15: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注册成立,注册地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 - 2020年8月21日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61.512万元,股份总数为11261.51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17] 股权结构 - 公司变更设立时股本为6000万股,施慧勇持股比例70%,施依贝持股比例10%,台州金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施梅花、施何云、施荷芳持股比例均为3%,钟卫峰持股比例1%[16]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8]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30]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3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3] 投票规则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4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股东投票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55] 董事、监事选举 - 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董事、监事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4]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92]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证券时报》等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作为信息披露媒体[109] - 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2]
拱东医疗: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5:49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张景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
拱东医疗:审计报告(2023年度)
2024-04-26 15:49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5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 6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7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 8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 9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0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2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4018 号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 ...
拱东医疗: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15:49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大会批准 后成立。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规模、构成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 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独立董 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四条至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 ...
拱东医疗: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4-26 15:49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8 2、同意聘任朱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2024 年 4 月 27 日 3、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人员的聘用已事先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财务负责人朱勇先生的聘 用已事先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 --- | |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024 年 4 月 26 日,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1、同意聘用金世伟先生(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截至本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
拱东医疗: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26 15:49
资产情况 - 委估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311,426,319.00元(43,970,000.00美元)[2] - TPI公司资产组账面金额为304,055,161.48元,分摊商誉原值为199,583,673.58元[5]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304,055,161.48元[14] 业绩预测 - 2024 - 2028年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4.46% - 22.55%,利润率8.68% - 14.49%,净利润249.49 - 661.58万美元[18] - 2029年至永续期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0.00%,利润率14.49%,净利润661.58万美元[18] 其他要点 - TPI公司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减值[3]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折现率为13.51%,现值为311,426,319.00元[18] - 假设拱东医疗与TPI公司资产组协同发展方案能如期实现[12]
拱东医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04-26 15:49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 11 月 6 日届满离任前,本人作为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任职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6 日期间 )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 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就独 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说明如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
拱东医疗: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5:49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4019 号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拱东 医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认为,拱东医疗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东医疗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
拱东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5:49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1983年, 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 计审计服务机构。天健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注册会计师中,83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 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 应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
拱东医疗: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15:49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 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大会批准 后成立。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组成。 第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 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 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 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对该委员 予以撤换。 第三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一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