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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60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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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605488)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15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762,330,5 ...
福莱新材(605488)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10-29 18:54
股票简称:福莱新材 股票代码:605488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月 声 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 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5、本募集说 ...
福莱新材(605488) - 福莱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10-29 18:54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 321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 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 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 ...
福莱新材(605488)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10-29 18:5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 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Zhejiang Fulai New Material Co., Ltd.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82,007,606 元(注册资本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的营业 执照登记数,后续公司可能存在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等导致股本发 生变动的事项,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5、注册时间:2009 年 6 月 8 日 | 项目 | 2025.6.30 | 2024.1 ...
福莱新材(605488)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10-29 18:5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本保荐人")接受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 司"、"福莱新材")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 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指派 ...
福莱新材(605488)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10-29 18:53
邮编:116006 电话:(86-411) 8250-7578 传真:(86-411) 8250-7579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中国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编制和落 实了查验计划,收集了证据材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 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发行人保证提供了 ...
福莱新材(605488)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5-10-29 18:53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 第 | 1—6 | 页 | |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 第 | 7—14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 第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第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 第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4 | 页 | | | | | 页 | | --- | --- | --- | --- | ...
福莱新材(605488) - 福莱新材关于“福新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
2025-10-28 18:11
| 证券代码:605488 |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 公告编号:临 2025-14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2 |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无投资者进行回售申报,无须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 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披 露了《福莱新材关于"福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38), 并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关 于"福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 2025-139 号、临 2025-143 号、临 2025-14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
福莱新材与通智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筑具身智能生态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7 21:40
双方将在产品开发、产业链协同与技术合作等方面展开深度联动,通过联合开发、资源共享、技术互补 等方式,增强在柔性传感与AI融合领域的产品竞争力,协同构建覆盖研发、制造与终端应用的产业链 条。 此次合作是福莱新材持续推动柔性传感器技术与人工智能产业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强联合,双 方致力于加速柔性传感技术与AI算法在终端应用中的集成创新,共同构建具有影响力的产业生态链, 为具身智能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编辑 郭之宸) 本报讯 (记者冯思婕见习记者王楠)2025年10月27日,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 新材")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福莱新材与通智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智科 技")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在柔性传感与人工智能领域的核心能力展开深度合作, 共同推进"材料-感知-算法-终端"一体化的具身智能生态建设。 通智科技是北京通⽤⼈⼯智能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和产业化平台,致力推动⼈⼯智能技术在各⾏各业的 ⼴泛应⽤与深度融合。根据协议,双方将依托福莱新材在柔性传感领域的技术积累,结合通智科技在通 用人工智能算法、多模态大模型、边缘计算与具身智能操作系统方面的能力, ...
福莱新材与通智科技战略合作 共同推进具身智能生态建设
新浪财经· 2025-10-27 21:31
10月27日,福莱新材与通智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在 柔性传感与人工智能领域的核心能力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进"材料-感知-算法-终端"一体化的具身智能 生态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