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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68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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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附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
2024-02-23 17:06
(除特别注明 (177) | | ALA AN ANA A | | | --- | --- | --- | | 资产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Daconas | | | 货币资金 | 1,444,602,121.54 | 1,151,454,568.51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65,868,849.3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9,695,000.00 | 3,093,008.22 | | 应收账款 | 1,421,575,746.45 | 1,612,037,788.1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160,480.35 | 7,686,853.40 | | 预付款项 | 44,325,478.94 | 67,883,290.95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29.844.245.79 | 32,393,492.6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1-30 20:18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 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 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 计提资产减值(信用减值)损失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4,494.65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922.0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72.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报表项目 | 项目 | 2023年度计提金额 | | --- | --- | --- | --- | | 1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 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 3,922.03 | | | | 收款 | | | 2 | 资产减值损 ...
交控科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5 17:18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 01G20230349-3 号 致: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所 作出的决议及公告文件、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 登记证明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本所律师得到如下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5 17:15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5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01,218,72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01,218,72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3.645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3.6454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德恒律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04 17:24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 月 目 录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 |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8 | | 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16:26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 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 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会的各项 规定,认真组织好监事会工作,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并 监督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及勤勉义务。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监事应当 具有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6:2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 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以 下简称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 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 对子公司的担保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及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 ...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6:26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方[5][6] - 关联方界定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主体等九类[5][6] 关联交易制度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适用本制度,子公司需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二类[9][10]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18] - 股东大会审批:与关联方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提交审议[18] - 总经理审批: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下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9]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1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6]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交易要求 -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干预经营,关联交易签书面合同,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8][9]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有十三类禁止情形[10] -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应遵循避免或减少、价格公允等五项基本原则[3]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告知关联方情况,公司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及关系信息[7] 报告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截至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19] 交易计算与定价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25] - 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25] - 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12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25]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或参考第三方价格,也可用成本加成等方法[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3]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16:2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6]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6] - 在同一科创板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候选人[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了解其情况[14] - 公司应在选举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相关内容并报送材料[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获得选任后30日内公司应报送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原则上不迟于前三日提供资料[2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对会议材料有异议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如召开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2] 独立董事年报履职 -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6][3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40]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40]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无法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41]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1] - 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1]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42]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4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6]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46]
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8 16:2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 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 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符合《证券法》 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确保本办 法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