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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688022) -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5-10-16 19:45
涉案金额 - 涉案含货款2780万元、逾期利息123.267946万元等[3] - 《设备采购合同》总价7800万元,欠货款2780万元[7] 货款支付 - 《货款支付三方协议》签时剩未付货款3120万元[8] - 绵阳埃克森已支付7132145元,剩货款202212855元[10] 账户冻结 - 公司账户被冻结资金57178810.28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8.79%[11] - 被冻结资金占2025年半年度末净资产8.46%[11] - 被冻结资金占2024年末货币资金31.40%[11] - 被冻结资金占2025年半年度末货币资金49.63%[11] 债务承诺 - 绵阳埃克森承诺代公司清偿货款65432000元[10]
瀚川智能:提名马全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日报网· 2025-10-14 21:43
公司治理变动 - 瀚川智能提名马全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瀚川智能(68802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4 18: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9年7月3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87.8324万元[10] - 公司发起人股东24名,以2017年8月31日净资产出资,折合股份8100万股[2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587.8324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东持股情况 - 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6488556股,持股比例45.0476%,出资时间2017.12.11 [22] - 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852166股,持股比例10.9286%,出资时间2017.12.11 [22] - 天津华成智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403860股,持股比例7.9060%,出资时间2017.12.11 [22] - 江苏高投创新中小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391360股,持股比例6.6560%,出资时间2017.12.11 [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公司应在15日内答复[3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若被拒或30日内未提起,股东可自行起诉[42]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45] 公司决策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7]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7] - 公司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6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5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18]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18]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1年内仍然有效[1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129] - 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2] 审计与财务相关 - 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5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8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8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82]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182] 其他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94]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97] - 公司通知形式有公告、专人送出、邮件等[200]
瀚川智能(6880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8:16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1%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1%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1]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1]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2]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总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2] - 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2] 审议流程 - 提交股东会议案先由董事会审查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5] - 应披露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18]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9] - 披露关联交易应包含交易概述、关联关系等内容[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 非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按比例数额比照规定执行[23] 文件保存与制度生效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生效[26]
瀚川智能(68802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8:16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7]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预计收益等[11]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12个月[17] 禁止行为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操控改变募集资金用途[5]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5] 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原则上投向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1] 核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0] - 总经理每半年书面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20] 补充流动资金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披露信息[18]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26]
瀚川智能(6880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8: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5]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 集中或大宗交易转让,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每次区间不超3个月[11]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2]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减持区间披露重大事项,应立即披露进展并说明关系[18]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3]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4] - 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自动解锁[15] 额度计算方式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可转让额度[15] - 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可转让额度即为持股数[15] 其他规定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3] - 应同意上交所公布买卖情况并承担法律责任[13] - 多账户应合并,合并前各账户分别处理[14] - 限售股解除条件满足后,应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14]
瀚川智能(6880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8: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且可集中使用[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禁止事项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7] 表决规则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8] 信息披露 - 司法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2]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32]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3] - 规则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33]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4]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瀚川智能(6880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8:16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虽持有50%以下但能实施实际控制的投资企业[4]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信息披露[8] - 未达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权限的对外投资事项,应提交投资评审委员会审议[8] 金额与市值定义 - 成交金额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9]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9] 各部门职责 - 总经理为组织和实施对外投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投资项目的计划、组织、监控及汇报[1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提交审议批准的组织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11]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核、过程监督及评价工作[11] 重大投资项目 - 重大投资项目指按决策程序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项目[12] 投资收回转让核销 - 对外投资收回、转让、核销须经公司投资评审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18]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9]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减资、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0] - 投资转让应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办理[21] - 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1]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涉及清算,应按规定清查并确认资产和债权入账[21] - 相关责任人员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21] 审计与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修改并负责解释[2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6]
瀚川智能(6880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8: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一次[17] - 会议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要点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9]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23]
瀚川智能(68802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8:16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虽持股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投资企业为子公司[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经理每季度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经营情况,每年向董事会(董事长)述职[9] - 公司每年至少对子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审计,重大事项不定期专项审计[17] 财务及制度管理 - 子公司按规定报送财务报表和资料,财务及会计制度经公司审查执行[11]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借支资金及提供担保[11] 其他管理 - 子公司建立管理制度、核算及管理系统纳入公司系统并报备案[6] - 子公司依据公司规划制定自身规划并报备案,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