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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68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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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18
募集资金协议与监管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实际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需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超总额30%[13] - 超募资金单次使用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15]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需投资主营业务,经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报告与审计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8]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19]
金达莱: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06 20:31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达 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莱"、"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 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东方、吴晶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2 月 27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东方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 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高管等人员访谈; 2、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7、检查公司 ...
金达莱: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4-01-10 17:08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原告)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国机重工支付公司 22,487,428.6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已对 国机重工的35,640,600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不利影响。若对 方未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权益,具体以实 际执行情况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就公司与中国国机重工集团 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重工")的应收货款事项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简称 "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诉讼请求为:(1)判令国机重工立即支付公司设备 款人民币 35,640,600 元,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损失 15,242,319 元,共计 50,882,919 元( ...
金达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时有效的《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周珍、刘阳骄 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为 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 明。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 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等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予以公告。所 ...
金达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9:08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 道 45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28,826,591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28,826,59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6763 | | (%)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676 ...
金达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22 15:42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 --- | --- | | 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 | 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 | | | 议案一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 | 议案二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 | 议案三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 | 议案四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8 | | 议案五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 | | 议案六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 |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 ...
金达莱: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3-12-19 17:31
重要内容提示: 涉案的金额:判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洛阳路创实业 有限公司工程款5,790,883.19元及利息损失(以5,790,883.19元为基数从2019 年1月9日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鉴定费8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判决尚未正式生效,公司将继续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 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利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法院最终生效判 决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公司收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洛阳 路创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路创实业")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江西金 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龙 丰建投")起诉至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2021 年 3 月,河南省洛阳市 洛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2021 年 4 月,本案原告、被告均不服一 审判决,分别向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 年 6 月,河南省洛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2021 年 12 月,路创实业不服河 ...
金达莱: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2 17:52
1 / 1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 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沈朝晖、刘静 2023 年 12 月 7 日 ...
金达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7:52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高 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十三)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达到如下标准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且不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
金达莱: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7:52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9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4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9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4 | | 第一节 | | 监事 44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45 | |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