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达莱(688057)
icon
搜索文档
金达莱(68805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9 17:0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6日14点在江西南昌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16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3][5] - 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5] 股票与登记信息 - A股代码688057,股票简称金达莱,股权登记日9月9日[10] - 拟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9月15日登记,截止17:00[14][15] 其他信息 - 提交审议议案8月30日披露,公告同日发布[5][18] - 联系人杨晨露,有联系电话、地址、传真和邮编[17]
金达莱(68805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7: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现场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专人送出方式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3票同意[3]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票同意[4]
金达莱(68805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6:28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 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 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江西金达莱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 益化。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公司、投资新项目、 对现有公司增资、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等事项。 第四条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 审批程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 ...
金达莱(6880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6:2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间2个交易日内完成[3]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并披露[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需在规定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9][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0] 股份转让限制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6] - 特定期间如年报公告前15日等不得买卖股票[7] - 上市交易1年内等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7] 减持计划要求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需填写增/减持计划备案通知并说明相关情况[12][14] - 本次拟增/减持事项需与此前承诺一致且无禁转情况[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执行,修改亦同[22]
金达莱(68805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修订)
2025-08-29 16: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 ...
金达莱(68805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6: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600.00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760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6]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用途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董事会未执行的,股东可在30日后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高管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提起诉讼,符合条件时可自己名义直接起诉[28][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需10日内召集主持[96] 委员会相关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3名,有1名独立董事[103]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10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04] 高管与财务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109][110]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1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6]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6]
金达莱(6880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6:28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 ...
金达莱(6880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6:28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4][5]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出[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7] 会议出席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0] - 表决实行1人1票,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3] - 担保和财务资助决议有特殊同意要求[1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相关规定[14] 其他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议延期[15] - 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15] - 董事签字担责,异议可免责[1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17]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参会人员保密[17]
金达莱(6880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6:2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披露规则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应披露所有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重大事项[5] - 全体董事、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7]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7]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3] 特殊情况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18]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19] 职责分工 - 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首要责任人,董秘具体协调[23]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3]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提供定期报告基础资料[23] - 董秘审查基础资料并组织工作,高管编制定期报告草案[23]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23] - 董秘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23] 其他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2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1] - 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3]
金达莱(6880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6:28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高 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指交易前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 1%以上,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