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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68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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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30 16:5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6月20日14点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会议地点为江西南昌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3] - 网络投票2024年6月20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5] 议案相关 - 本次大会审议11项议案,含《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6] - 议案相关公告2024年4月27日、5月31日披露[7] - 议案5、6、1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7]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9:30 - 12:00、14:00 - 17:00[16] - 登记地点为南昌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一楼会议室[16] 其他 - 会议联系电话和传真0791 - 83775088,邮编330100[20]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9]
金达莱: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5-30 16:58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6900万股,发行价25.84元/股,募资178296万元,净额168332.11万元,超募67455.8万元[1] 资金使用计划 - 募资用于研发、运营项目及补流,预计投资100876.31万元[3][4] 超募资金使用 - 2020 - 2023年三次各用2亿超募补流[6] - 截至2024年5月21日,剩10136.75万元拟全用于补流,占15.03%[6] 审议情况 - 2024年5月30日董监事会通过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8] -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同意使用[9][10]
金达莱: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5-30 16:58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0,136.75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前次超募补流未使用部分金额等,具 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5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00 万股,发行价格 25.84 元/ ...
金达莱: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28 16:14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6月5日9:00 - 10: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4] - 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2][4] - 召开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2][3][4]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6月3日前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或公司邮箱提问[2][5]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7] 其他信息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陶琨女士、总经理周荣忠先生等[4]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791 - 83775088,邮箱stock@jdlhb.com[6] - 2024年4月27日已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
金达莱(688057) - 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05-14 16:48
公司概况 -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参加"2024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1] - 本次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多种渠道参与互动交流[1] - 公司高管将就2023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与投资者进行沟通[1] 活动信息 - 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周五)15:00-17:00[1] -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1]
金达莱: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5-13 18:26
融资情况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6900.00万股A股,募集178296.00万元[1] 上市信息 - 2020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5] 公司资本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6000000.00元[3] 督导情况 - 持续督导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届满,期间无重大违规[1][7] 资金使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用完,保荐机构继续督导[15]
金达莱(68805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8: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代码为688057,公司简称为金达莱[1] -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为金达莱[23]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05,219,273.1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13%[25]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057,194.4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73%[25]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728,801.1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9.54%[25] 公司业务及技术 - 公司是国内先进的创新型水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主要业务包括解决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难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FMBR污水处理新工艺和JDL重金属废水处理新工艺[34] - 公司的水污染治理装备外形和主要优势包括工段少、高度集成一体化、处理水质好、占地面积少、适用性强、自动化运行、智能化监控等[36] - 公司开创的FMBR工艺在脱氮除磷效果、工艺流程、有机污泥减量、运维成本降低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45]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继续深耕水环境治理市场,持续打造高质量精品项目,推广公司花园式地下生态水厂建设模式,加大中、大型规模项目及运营项目的承接力度[120] - 公司将坚持实施“科技兴企”战略,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进行研发投入,提升研发创新能力,不断优化完善核心工艺及产品,提升技术产品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121]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 - 公司设立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组织生活制度[192] - 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持诚信经营,纳税贡献突出,为地区提供就业岗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191]
金达莱: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8: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部控制,无财务及非财务报告重大、重要缺陷[18]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将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管理水平[18] 其他新策略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制度开展评价工作[11] - 重点关注资金活动、销售业务等高风险领域[10] 数据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8] - 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有对应标准[13][14]
金达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1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担保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担保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担保除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12]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参照上述规定执行[12] 累计计算规定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14]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15]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表决,扣除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0][21] - 关联董事主动申请回避,有争议由董事会向监管部门或公司律师确认,可列席会议讨论[20] - 关联股东主动申请回避,有争议由会议主持人审查、律师判断[21]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履行审批及披露义务[24]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参照制度履行披露义务[2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 制度中“以上”“不少于”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24] -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24]
金达莱: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18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 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 和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