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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68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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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德林海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3-11-01 17:50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3-040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10 月 2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 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德林海: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3-11-01 17:48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3-041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0 万元(含); 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人 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
德林海: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1-01 17:48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3-042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 ...
德林海(68806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6,413,660.05元,同比减少56.4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52,067,548.85元,同比减少48.85%[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15,058.11元,同比减少184.9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8,893,178.86元,同比减少133.50%[3]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70,701.70元,同比减少273.6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7,762,241.32元,同比减少168.62%[3]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55,358.21元,同比减少112.2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9,415,705.51元,同比减少199.65%[3]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12元/股,同比减少192.3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17元/股,同比减少134.69%[4]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合计3,827,658.42元,同比减少31.1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480,130.65元,同比增加3.46%[4]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679,570,815.8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23,223,159.11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78%[4] -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955,643.59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869,062.46元[7]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30041109.56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529386766.70元减少[23] - 2023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23556661.64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42018328.77元增加[23]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1485476180.2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598401698.03元减少[23]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1679570815.8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783950098.77元减少[23] - 2023年9月30日负债合计255769544.87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04781120.18元减少[26] - 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1423801270.96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479168978.59元减少[26]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52,067,548.85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297,287,139.37元[29]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133,741,793.83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209,812,614.37元[29]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8,893,373.31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56,400,245.83元[30]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7元/股,2022年前三季度为0.49元/股[31]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415,705.51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79,691,846.19元[34]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8,341,363.21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15,837,038.28元[34]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503,187.04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63,003,334.91元[34]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3,818,732.09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383,611,292.63元[33] - 2023年前三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52,000,000.00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1,392,000,000.00元[34] - 2023年前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3,000,000.00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61,000,000.00元[34] - 2023年第三季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3422592.45元,上年同期为26421841.38元[35] - 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3562087.84元,上年同期为141608184.80元[35] - 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8058900.80元,上年同期为 - 78604849.89元[35] - 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285815969.52元,上年同期为 - 14750041.98元[35] - 2023年第三季度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49228610.31元,上年同期为223029581.35元[35] - 2023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3412640.79元,上年同期为208279539.37元[35] 财务指标下降原因 - 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因宏观环境影响,部分湖库治理业务项目推进推迟或延缓,部分在手订单未确认收入[8] - 净利润等指标下降主要因营业收入下降,部分业务地区地方财政资金压力致回款不及预期,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954 [10] - 前10名股东中,胡明明持股45,080,000股,持股比例38.93%;陈虹持股11,760,000股,持股比例10.15%;顾伟持股8,624,000股,持股比例7.45%等 [10] 在手订单情况 -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在手订单约5.19亿元,包含星云湖项目19,057.50万元、梅梁湖项目13,011.39万元、高藻期苏州城区项目12,721.00万元等 [12] 湖长工作站建设情况 - 报告期内,德林海第二座湖长工作站——常州滆湖站已建设完成,11月投入使用;第三座湖长工作站——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水库站正在建设中;西南片区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湖长工作站在规划中 [14] 技术示范情况 - 公司干泥法清淤整装成套技术已在云南省石屏县异龙湖进行技术示范,单套装备每日可清除湖内污染底泥约200吨,清除的底泥含水率小于60% [15] 淤泥含水率情况 - 取出的渗滤衬袋中淤泥含水率在50%-70% [16] 项目回款及债务重组情况 -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公司杞麓湖项目已收到部分回款800万元 [17] - 2023年10月,公司与通海县水利局就6,539.62万元账款达成债务重组方案,减免2,039.62万元,实际收取4,500.00万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已全额支付 [17][18] - 公司拟对云南地区部分共计16353.79万元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预计收回12103.49万元[21] -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大理子公司已收到云南地区债务人回款8055.53万元[22] - 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增加公司税前利润2280.81万元[22] 合资公司中标情况 - 合资公司湖州南控新中标1180万元的《南太湖新区2023年至2026年内河蓝藻应急防控项目》[19]
德林海:德林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18:01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号 --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0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本页 ...
德林海:德林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8:01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3-039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 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9.00 元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 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 ...
德林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2023-10-26 18:01
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德林 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林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德林海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9 号),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87 万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2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52.11 万元(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974.29 ...
德林海: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10-26 18:01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3-038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
德林海:德林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5 17:38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无锡德 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客观 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对云南地区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债务重组是为了加速现金流的回笼,降低应收 账款风险,有利于稳固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 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债务 重组。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签署日期: 2023 年 10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