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68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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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688069.SH):董事孙阳拟减持不超50.56万股股份
格隆汇APP· 2025-09-15 20:00
公司董事减持计划 - 董事孙阳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56万股 [1]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474% [1] - 减持股份占其个人持股比例不超过25% [1] 减持实施细节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1] - 减持时间窗口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的3个月内 [1] -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
德林海:董事孙阳拟减持不超过约51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5 20:00
公司股权变动 - 公司董事孙阳持有公司股份202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1.79% 股份来源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二级市场增持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 - 孙阳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1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474% 占其个人持股比例不超过25% 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的3个月内[1] - 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 减持计划将相应调整[1] 公司经营概况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占比99.63% 其他业务占比0.37%[1] - 公司当前市值为25亿元[1]
德林海:董事孙阳拟减持不超505,606股公司股份
新浪财经· 2025-09-15 19:52
董事持股情况 - 董事孙阳持有公司股份2,022,427股 占总股本比例1.79% [1] 减持计划细节 - 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1] - 减持期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月14日 [1]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数量不超过505,606股 [1]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474% [1] 减持影响说明 - 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与此前承诺一致 [1] - 减持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1] - 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1]
环境治理板块9月10日跌0.16%,德林海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3.14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10 16:39
板块整体表现 - 环境治理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下跌0.16% [1] - 上证指数上涨0.13%至3812.22点 深证成指上涨0.38%至12557.68点 [1] 领涨个股表现 - 远达环保(600292)涨幅6.13%居首 收盘价13.50元 成交额6.08亿元 [1] - 金科环境(688466)涨幅5.64% 收盘价22.87元 成交额5247.62万元 [1] - 中环环保(300692)涨幅3.65% 收盘价7.96元 成交额1.77亿元 [1] 领跌个股表现 - 德林海(688069)跌幅3.21%领跌 收盘价22.28元 成交额2714.54万元 [2] - 山高环能(000803)跌幅2.76% 收盘价7.74元 成交额1.76亿元 [2] - 浙富控股(002266)跌幅2.24% 成交额4.38亿元 [2] 资金流向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3.14亿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788.42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3.32亿元 [2] - 远达环保主力净流入4533.19万元 占比7.45% [3] - 高能环境主力净流入3604.88万元 占比12.70% [3] - 飞马国际主力净流入2901.71万元 占比3.55% [3]
德林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05 23:49
公司治理决议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 - 股东会同时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 - 两项议案均于2025年9月5日晚间通过公告形式披露[1]
德林海: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5 18:17
会议基本信息 -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4:00在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现场会议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3] - 现场会议主持人为明明 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3] 会议召集程序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会议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 载明了会议时间 地点 审议事项 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2]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1,510,13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5842% [3]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 共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48,474,42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977% [3]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人 共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3,035,71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65% [3] - 中小投资者共23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623,71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68%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51,320,783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2% [5]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投票情况:同意3,434,35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45% 反对189,356股 占5.2255% [5]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51,315,079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0% [5] -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 法律意见结论 - 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6]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6] -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德林海: 德林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8:17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在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由董事长胡明明主持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人数为26人 所持有表决权数量为51,510,139股 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7.2212% [1] - 公司总股本为113,000,000股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股份3,917,409股不享有表决权 [1] 议案审议情况 - 非累积投票议案获得通过 普通股股东同意票51,320,783股 占比99.6324% 反对票189,356股 占比0.3676% [1]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得通过 普通股股东同意票51,315,079股 占比99.6213% 反对票189,356股 占比0.3676% 弃权票5,704股 占比0.0111% [1] - 议案表决获得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法律合规情况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2] -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
德林海(688069) - 德林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05 18:00
股东会信息 -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9 月 5 日在无锡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 26 人,表决权占 47.2212%[2] - 公司总股本 113,000,000 股,本次有表决权股份 109,082,591 股[2] 议案表决 -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比例 99.6324%[6] - 增加经营范围等议案同意票比例 99.6213%[6] - 5%以下股东对利润分配议案同意票比例 94.7745%[6]
德林海(688069)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09-05 18:00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8月18日决议召集会议,8月20日发通知[5] - 现场会议9月5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6] 股东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6人,持股51,510,139股,占比45.5842%[7][8] 议案表决结果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51,320,783股,占比99.6324%[13] - 《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工商变更登记》:同意51,315,079股,占比99.6213%[14] 会议合规情况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等均合法有效[15]
德林海: 德林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8-30 01:02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合规性核查 [1] - 核查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 [1] - 激励对象排除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 [1] - 激励对象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或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 [1] - 激励对象范围排除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2] - 授予激励对象完全符合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范围和资格条件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并同意2025年实施首次授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