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688071)
搜索文档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草案)
2025-12-12 16: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让[11] - 以每年首个交易日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1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交易前需书面通知董事长或指定董事,获确认书后才可买卖[7] - 董事长买卖证券需在董事会会议通知或通知指定董事,获确认书后才可进行[7]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7] - 公司董事在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6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8]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相关短线交易规定执行[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21] - 董事买卖公司股票前,应按《香港上市规则》等履行通知义务[23] 信息申报 - 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9] - 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9] 权益披露 -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须披露所持公司及相联公司金融工具全部权益及淡仓[24]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26]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继续增持且不影响上市地位[26] - 相关股东首次增持应通知公司,公司及时发布增持公告[26] - 相关股东拟继续增持应通知公司,公告披露多项增持计划内容[2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披露起最长不超12个月[27]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未达条件应公告说明原因[28] - 增持计划完毕或期限届满应通报实施情况,30%以上持股需律师核查[29] - 50%以上持股股东集中竞价增持达2%后至公告期间不得再增持[29]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公告[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22]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32]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2025-12-12 16:16
独立董事聘任 - 公司聘任3 - 4名独立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3][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近3年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8] - 近3年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8] - 曾任职独立董事有特定缺席情况不得被提名[8]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相关职称和工作经验[8]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3][7] - 原则上最多在六家香港上市公司担任董事[7]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 - 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且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不足百分之五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7]
华依科技(688071)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12 16:15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要求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最近 12 个月内不得有影响独立性特定情形[3] - 最近 36 个月内不得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 36 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要求 - 具备三类资格之一且有 5 年以上相关专业全职工作经验[5]
华依科技(688071)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12 16:15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 遺 提名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朱丹 青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出任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 ...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
2025-12-12 16:15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助力可持续发展[2] - 政策适用于董事会成员招募、选拔等过程[3] - 提名委员会负责审阅评估董事会组成并推荐新董事[4] - 董事人选甄别根据提名政策并考虑本政策[6] - 董事会成员提名和选举基于多元化可计量目标观察[7] - 提名委员会确保甄选按程序进行并建人才库[7] - 提名委员会至少每年评估政策及检讨目标进度[9] - 政策概要及目标达标进度将披露于相关报告[11] - 政策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13] - 政策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H股上市日起生效[14]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12-12 16:15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基于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华依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拟选举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丹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2 16:15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 治理制度、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同时,就序号 1-4 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目的,单独或共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 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股 东会批准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文 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 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 审核机关的规定。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期间, 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上述内部治理制度(草案)中(如 2 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 ...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2 16:15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3 点 00 分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 13 栋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29 日 至2025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5-12-12 16:15
会议情况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3名委员全到[1] - 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朱丹青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1] - 提名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候选人情况 - 朱丹青未持股,无关联关系,无不得担任董事情形[1] - 朱丹青符合港交所要求且常居香港[2] 后续安排 -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3]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2 16:15
会议信息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7位董事全到[1] 议案审议 - 通过制定及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内部治理制度议案,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2] - 通过新增反舞弊和反洗钱管理制度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5] - 通过增选独立董事、确定董事类型等多项议案,部分需股东会审议[6][7] 会议安排 - 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拟于12月29日召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