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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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7: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91374165.38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6066546.68元[3] 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税前),合计33661824元(含税)[2][3] - 2024年4月26日通过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4][5][6]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7:11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续聘大信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2023年年报审计表现良好[5] 会议相关 - 2023年4月12日召开多场会议审议审计机构续聘[2][4] - 2023年6月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续聘[2] - 202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听取大信专项汇报并审议[4]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嘉必优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024-04-26 17:11
制度管理 - 行政部统筹公司制度体系建设与优化[6] 制定程序 - 制度制定经起草、征询、审查、审议、签发五程序[8] 执行监督 - 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18] 试行期限 - “试行”或“暂行”制度执行期一般不超三年[19] 生效实施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日实施[23]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7:11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1] 业务业绩 -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服务超10000家公司[2] - 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2] 合规情况 - 近三年公司受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等[4] - 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6人次等[4] 审计情况 - 2023年度审计无未解决意见分歧,未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6] 资质与保障 - 2023年取得《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10]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11]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7:1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 兼任总经理等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4] 交易审查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严格审查决策[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严格审查决策[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产生利润、净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需严格审查决策[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满足特定条件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1]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2]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2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1]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4] - 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签字同意董事达法定人数提案形成决议[34] 会议记录与执行 - 董事会秘书会后5个工作日整理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1][43] - 董事会秘书3个工作日统计书面传签表决结果[37] - 董事会议案由高级管理层落实,董事会秘书督促报告[45] - 董事会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追究违背决议执行者责任[45] - 董事会秘书定期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并传达意见[47] 规则说明 - 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以上”含本数[49]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49] - 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且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50][51]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6 17:11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条 为维护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由原嘉必优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嘉必优生物工程 (武汉)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嘉必优生物工程(武汉)有限公司原有股东即 为公司的发起人。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6 17:11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10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投项目之微生物油脂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微胶囊 生产线扩建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结项,现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758.32 万元(包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7:11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为陈向东、刘圻、李春[1] - 独立董事自查符合独立性要求[1] - 董事会确认独立董事无利害关系[2]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合规[2]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春)
2024-04-26 17:11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1次[4][8] - 2023年召开审计、战略与ESG、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6、1、3次[6] 议案审议 - 2023年多场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激励计划等议案[10][15][17] 报告披露 - 2023年按时披露年度、季度报告[13] 公司动态 - 2023年未发生收购,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11][12] 独立董事 - 2023年履职尽责,2024年将继续推动公司发展[19]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4-04-26 17:11
财务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6] 会计机构与核算 - 公司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5] - 会计核算要做好原始记录,定期盘点财产物资,加强稽核工作[8] - 会计信息应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等特点[10][11][12] - 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一致,如有变动需在附注中披露[12] 货币资金核算 - 货币资金核算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14] - 公司不允许现金交易,现金开支要严格按要求执行[15] - 银行存款结算按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不得出租、出借账号[17] - 各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流动资金由总公司统一管理[19] - 公司募集资金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户存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19] 外币业务核算 -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外币期末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20] 资金管理 - 公司资金管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通过编制月度资金计划控制资金支付[21] 往来账款项核算 - 公司往来账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按实际发生额记账[23] - 财务部门每月终了处理收款单据,次月十五日前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25] - 应收票据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组合,银行承兑汇票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25] - 应付票据应按《票据法》管理,到期前足额存入款项[28] - 公司财务部门对应付款项指定专人核算管理,按欠款对象等设置明细账[29] 存货核算 -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等,按实际成本记账[31] - 购入存货入账价格包括买价、运输费等费用[32] - 公司各类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34] - 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周转材料领用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35] - 存货数量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月实地盘点一次[35] 固定资产核算 -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为5%[38] - 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20年,机器设备10年,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5年,电子设备3年,预计净残值率均为5%[42] 在建工程核算 - 在建工程满足条件予以确认,按实际成本计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43] 成本管理 - 成本管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制定目标成本指标并考核[46] - 成本核算采用一级核算模式和分步法[49] - 停工损失年终一次性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各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配[49] 期间费用管理 - 公司期间费用包括管理、研发、财务和销售费用,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50] - 期间费用纳入全面预算管理,核定各部门年度费用定额及政策[50] - 各部门费用支出纳入绩效考核体系[51] - 各部门日常费用在定额内审批后到财务报销[51] - 财务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各部门费用完成情况[51] 特殊费用管理 - 业务招待费管理详见《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53] - 员工差旅费管理详见《差旅费管理制度》[55] 风险管理 - 利率汇率风险管理详见《利率汇率风险管理内部制度》[5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59] - 本制度修订、废止由财务部门提出,权力归董事会[6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61] - 制度发布公司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4年4月[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