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688096)
搜索文档
京源环保(688096)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人数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行使职权[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全体委员同意除外[16] - 通知应含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日期[17]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决议与报告 - 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1] 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立即直接报告[12]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除其职务[20] - 所作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公司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1]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2] 规则执行与修订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修订并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京源环保(688096)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舆情管理架构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事务部[5]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6]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处置[7] - 重大舆情工作组组长决策,证券事务部监控[8] 其他规定 - 公司人员对舆情有保密义务,违规受处分[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修订解释[13]
京源环保(6880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9]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12] 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5] 文件保存与提议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改聘相关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8] - 除特定情形外,公司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9] - 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情形,审计委员会应尽职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委任新所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拟改聘时应详细说明变更原因等多项内容[20]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20]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2]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4]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4]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有特定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25] - 依据制度实施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6] 业务参照 - 公司选聘专项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参照本制度执行[28]
京源环保(688096)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人员调整 - 人数低于规定2/3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6]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董事会可罢免[18] 会议相关 - 按需召开,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4] - 原则上提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全体委员同意除外[1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8]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京源环保(688096) -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48
回购适用情形与条件 - 回购股份适用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情形[3]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需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条件,如连续20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达20%[4] - 公司回购股份需上市已满6个月等条件,特定情形回购并减资除外[11] 回购数量与价格 - 特定情形回购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2]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需说明合理性[14] 回购期限与方式 - 不同情形回购期限分别不超过12个月和3个月[15][16] -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在特定期间不得进行,特定情形除外[17] 回购与发行限制 - 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优先股发行除外[19] 相关人员限制 - 特定情形回购股份,相关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23] 提议与决策程序 - 提议人拟提议特定情形股份回购,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出[25] - 特定情形回购股份,需经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另一些情形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8] 信息披露 -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时需问询相关股东未来3个月、6个月减持计划并披露回复[24] - 应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信息;回购方案需经股东会决议的,应在股东会召开前3日披露相关信息[30] - 回购期间,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次一交易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3个交易日内)、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需披露回购进展情况[31] 方案变更与终止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终止,确需变更或终止需按决策程序提交审议[34] 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 - 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5] 人员买卖报告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披露回购结果前一日买卖本公司股票,应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结果公告中披露[39] 股份注销 - 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和公告及相关证明[35] - 公司应按回购股份注销公告确定的日期办理注销和变更登记手续[37] 股份转让与出售 - 公司已回购股份需按规定办理转让或注销事宜[39] - 特定情形回购的股份可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出售,但有特定期间限制[39]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39] 减持计划与限制 - 公司拟减持已回购股份需经董事会通过,并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出售计划[40] - 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不超20万股除外[40] - 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0] 出售进展与结果 - 首次出售回购股份次一交易日、出售比例每增加1%的3个交易日内及每月前3个交易日需披露出售进展[41][42] - 出售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应停止出售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43] 提前注销 - 公司已回购股份未按用途转让,拟提前注销需经股东会决议[48] 比例计算 - 计算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以最近一次公告为准,不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47]
京源环保(688096) -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22 16:46
业绩数据 - 2025年上半年营收21,006.49万元,同比增23.03%[3] - 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32.30万元,同期扭亏为盈[3] - 报告期末总资产191,096.44万元,同比增3.75%[3] 专利情况 - 报告期新获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5] - 期末拥有发明专利22件,实用新型等多种专利及软件著作权[5] 利润分配 - 2025年上半年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派现转增[8] 项目进展 -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预计2025年12月建成[6] 公司策略 - 推进管理层绩效考评体系优化[12] - 筹划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14]
京源环保(688096)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2 16:46
募资情况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85亿元,净额3.43亿元[3] - 2022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3.33亿元,净额3.27亿元[5][6] 募资使用与余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募资项目累计投入3.46亿元,余额120.49万元[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2年募资项目累计投入3.28亿元,余额381.99万元[7] 账户情况 - 2020年江苏银行南通分行3个募资专户已注销,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账户有结余[11] - 2022年开设兴业、苏州、平安银行3个募资专项账户[13] 资金操作 - 2024年8月16日公司同意使用最高不超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8] - 2025年3月31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实际使用8000万元[19] 资金冻结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冻结募集资金489.53万元[19] 项目投入与效益 - 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2634320389亿元,投入进度100.71%,本年度效益 - 88.388471万元[2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4513.148285万元,投入进度104.23%[26] -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67.21%,本年度实现效益22.411597万元[31] 项目调整 - 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2]
京源环保(68809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2 16:46
财务数据 - 2023年2月13日至2024年3月31日,“京源转债”累计3000元转股,转股数量243股[5] -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京源转债”16494.7万元转股,新增转股数量1822.9624万股[5] - 2024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544.358万股[5]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由15236.44万股增至23603.7604万股[5]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5236.44万元增至23603.7604万元[5]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6][11] - 公司拟修订17项治理制度,其中1 - 9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股权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比例限制[13] - 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等任职期间转让股份有相关限制[13]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时的处理方式[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15] - 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请求审计委员会等提起诉讼[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的规定被删除[1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16,17]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规定,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17] - 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8] - 控股股东转让公司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和承诺[1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职权修订,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19] - 独立董事等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相关规定[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等[1] - 股东会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等相关规定[2] - 股东委托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相关要求[23]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等相关规定[24] - 董事候选人提名相关规定[24] - 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24]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等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2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董事数量限制[26]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等义务时效[28]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28] - 董事任期结束后2年内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不当然解除[2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9] - 董事会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相关规定[2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0]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1] - 董事会违反对外担保规定,审计委员会应建议撤换董事,赞成票董事负连带赔偿责任[30]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31]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监督[3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3]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33]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33]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3]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等[3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的留存要求[3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3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决策规定[37] - 公司合并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等规定[3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利润分配规定[3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3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相关清算规定[40] -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41]
京源环保(68809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5-08-22 16:4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2日14点30分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9月12日[3] - 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5]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可投票[6] - 互联网投票平台9:15 - 15:00可投票[6] 其他信息 - 议案8月23日于指定网站及报刊披露[7] - 股权登记日为9月8日[10] - 登记时间为9月11日9:00 - 16:00[13] - 登记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13] - 会议联系人苏海娟,电话0513 - 85332929,传真0513 - 85332930[1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17]
京源环保(688096)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2 16: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3]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