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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68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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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及2保代收警示函!
新浪财经· 2025-12-29 10:32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江苏证监局于2025年12月25日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3][5][7] 涉事主体与项目 - 被处罚主体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保荐代表人袁鸿飞和杨日盛 [1][4][5] - 涉事项目为方正证券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转债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1][4][5] 违规行为认定 - 方正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尽到勤勉尽职义务 [1][4][5] - 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问题 [1][4][5] - 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1][4][5] 监管依据与措施 - 方正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5] - 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被认定应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1][4][5] - 监管措施依据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1][5] - 除出具警示函外,该监管措施还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5] 后续要求 - 方正证券及相关人员需充分吸取教训,提高执业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5] - 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1][5]
方正证券及2保代收警示函!
梧桐树下V· 2025-12-29 00:05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江苏证监局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该监管措施源于方正证券在担任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转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期间的失职行为 [1][2] - 监管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 [3] 违规行为与责任认定 - 方正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尽到勤勉尽职义务 [1][2] - 方正证券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问题 [1][2] - 方正证券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1][2] - 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被认定应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1][2] 监管依据与措施 - 方正证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 - 监管措施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 [2] - 除出具警示函外,该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后续要求 - 方正证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需充分吸取教训,提高执业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 - 方正证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2]
涉嫌信披违规及募资使用不规范 京源环保及相关责任人被警示
证券日报网· 2025-12-28 19:45
监管处罚与违规事实 - 公司因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及法人治理实际状况与信息披露不符 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相关责任人李武林、季献华、苏海娟、钱烨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上交所同步对京源环保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要求公司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 深入排查合规隐患并制定防范措施 [1]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为 使用2022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 且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实披露 [1][2] 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与责任归属 - 对于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江苏证监局认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承担主要责任 [2] - 对于法人治理信息披露不实问题 监管检查发现公司对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管控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但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宣称符合相关规范 江苏证监局认定公司财务负责人钱烨、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承担主要责任 [2][3] 违规影响与专家分析 - 专家指出 江苏证监局与上交所的监管措施同步实施 体现了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的“立体化”协同 传递出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零容忍”的信号 这种双重警示将对公司的信誉、融资、并购等产生影响 [1] -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 公司暴露的问题反映出内控体系在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和治理监督等基础环节存在明显断层 核心在于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严重脱节 建议重构内控责任链条并建立刚性问责体系 [3] 公司回应与整改承诺 - 公司公告表示 高度重视监管指出的问题 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并积极整改 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 - 公司承诺将引以为戒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3]
因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勤勉尽职,方正承销保荐及两名保代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 2025-12-26 18:59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于2025年12月25日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4] - 监管措施的依据是方正承销保荐及其保荐代表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3] - 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 违规事实 -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京源环保2022年可转债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尽到勤勉尽职义务 [3] - 方正承销保荐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问题 [3] - 方正承销保荐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3] 责任认定 - 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被认定应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3]
京源环保(688096) -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12-26 17:46
违规情况 - 公司被责令改正,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存在违规使用募资及披露不符问题[2][3] - 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等4人担主要责任[2][4] 整改要求 - 公司需3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4] 后续措施 - 不服监管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起诉[4] - 公司将整改,监管不影响日常经营[5]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27日[7]
京源环保(688096) -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2-26 17:45
财务数据 - 涉案金额为19471910.40元[3] - 二审案件受理费退还金额为138631.46元[6] - 项目增加成本766.63万元已计入当年实施成本[7] - 对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87.01万元[7] 诉讼情况 - 案件二审裁定发回重审,上市公司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3] - 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神木市人民法院重审[3][6]
京源环保: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 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国际金融报· 2025-12-26 17:37
公司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将被采取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情况 [1] - 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未如实披露上述资金使用情况 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1] -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法人治理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1] - 相关监管措施及违规行为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公司回应与后续行动 -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 [1] -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在规定期限内向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5 04:06
公司公告概述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1] 说明会核心信息 - 说明会旨在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 - 说明会类型为网络互动形式,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与投资者交流沟通 [3] - 说明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4:00-15:00 [4][5] - 说明会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 [4][5] - 说明会召开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4][5] 公司参与人员 - 公司参与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海娟、财务负责人钱烨及独立董事覃志刚 [4] 投资者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在2025年12月12日14:00-15: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在线参与互动 [6] - 投资者可在2025年12月11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6] 后续信息获取 -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6] 联系与咨询 - 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的联系人为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并提供了联系电话与邮箱 [6]
京源环保(68809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2-04 16:15
业绩说明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于2025年12月12日14:00 - 15:00举行[3][5][6] - 投资者可在2025年12月11日16:00前提问[3][7] - 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4][5][6] 人员与联系方式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等[7] - 联系人是苏海娟,电话0513 - 85332929,邮箱suhaijuan@jsjyep.com[8] 报告发布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京源环保亏2年3季 2020IPO平安证券保荐2募资共7.2亿
中国经济网· 2025-11-20 15:07
近期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23亿元,同比增长17.45%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0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额-973.34万元有所收窄 [1]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1.44万元,现金流状况改善 [1] 历史财务数据对比 - 2023年营业收入为3.96亿元,2024年增长至4.76亿元 [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3.14万元,2024年亏损收窄至-2,473.34万元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23年的-8,855.08万元改善至2024年的385.30万元 [2] 资本市场融资活动 -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6,830,000股,发行价格14.34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4,274.80万元 [2] - 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2.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3,25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6,749,410.38元 [3] - 两次募资金额合计达71,724.22万元 [3] 公司治理与股东回报 - 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每10股转增4股并派息1.5元(税前)的分配方案 [3] - 公司于2025年7月再次实施每10股转增4股并派息1.5元(税前)的分配方案 [3] - 上市首日股价盘中最高报33.00元,为上市以来最高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