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68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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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亏股京源环保4人被警示 A股募7.2亿IPO平安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12-29 15:28
公司违规行为与监管措施 - 公司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且未如实披露 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 [1] - 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关于法人治理状况符合规范的表述 与对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管控违规事实不符 [2]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 副总经理季献华 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对募集资金违规承担主要责任 [1] - 公司财务负责人钱烨 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对年报披露不实承担主要责任 [2]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并对李武林 季献华 苏海娟 钱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公司融资历史与资金使用 -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科创板上市 发行股票26,830,000股 发行价格14.34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84,742,200.00元 净额34,274.80万元 [2][3] - 公司IPO拟募集资金27,643.45万元 用于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 - 公司IPO发行费用总额4,199.42万元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2,693.20万元 [3] -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2.50万张 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33,250.00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6,749,410.38元 [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可转债发行募资金额合计71,724.22万元 [4]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2025年1-9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3亿元 同比增长17.45% [4] - 2025年1-9月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09万元 上年同期为-973.34万元 [4] - 2025年1-9月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1.44万元 [4] - 2024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6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3.34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5.30万元 [5] - 2023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3.14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55.08万元 [5] 公司股本变动 - 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1.5元 [4] - 公司于2025年7月实施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1.5元 [4]
方正证券及两保代收警示函 涉京源环保项目未勤勉尽职
中国经济网· 2025-12-29 11:09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 证监会网站12月26日披露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武林、季献华、苏海娟、钱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源环保,股票代码:688096.SH)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情况,也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 实披露,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 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154号)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八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 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二是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法人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 范的要求,该表述与江苏证监 ...
方正证券及2保代收警示函!
新浪财经· 2025-12-29 10:32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江苏证监局于2025年12月25日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3][5][7] 涉事主体与项目 - 被处罚主体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保荐代表人袁鸿飞和杨日盛 [1][4][5] - 涉事项目为方正证券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转债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1][4][5] 违规行为认定 - 方正证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尽到勤勉尽职义务 [1][4][5] - 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问题 [1][4][5] - 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1][4][5] 监管依据与措施 - 方正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5] - 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被认定应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1][4][5] - 监管措施依据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1][5] - 除出具警示函外,该监管措施还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5] 后续要求 - 方正证券及相关人员需充分吸取教训,提高执业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5] - 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1][5]
方正证券及2保代收警示函!
梧桐树下V· 2025-12-29 00:05
文/梧桐小编 经查,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2022年可转债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尽到勤勉尽职义务,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 用、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方正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第五 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我局决定对方正证券和袁鸿 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方正证券和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提高执业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 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
涉嫌信披违规及募资使用不规范 京源环保及相关责任人被警示
证券日报网· 2025-12-28 19:45
监管处罚与违规事实 - 公司因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及法人治理实际状况与信息披露不符 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相关责任人李武林、季献华、苏海娟、钱烨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上交所同步对京源环保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要求公司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 深入排查合规隐患并制定防范措施 [1]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为 使用2022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 且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实披露 [1][2] 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与责任归属 - 对于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江苏证监局认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承担主要责任 [2] - 对于法人治理信息披露不实问题 监管检查发现公司对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管控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但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宣称符合相关规范 江苏证监局认定公司财务负责人钱烨、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应承担主要责任 [2][3] 违规影响与专家分析 - 专家指出 江苏证监局与上交所的监管措施同步实施 体现了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的“立体化”协同 传递出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零容忍”的信号 这种双重警示将对公司的信誉、融资、并购等产生影响 [1] -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 公司暴露的问题反映出内控体系在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和治理监督等基础环节存在明显断层 核心在于制度设计与实际执行严重脱节 建议重构内控责任链条并建立刚性问责体系 [3] 公司回应与整改承诺 - 公司公告表示 高度重视监管指出的问题 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并积极整改 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 - 公司承诺将引以为戒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3]
京源环保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整改 董事长李武林等人被警示
证券时报网· 2025-12-26 20:02
12月26日晚间公告显示,京源环保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 费用的情况,也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实披露,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 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由于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等情况,京源环保(688096)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 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京源环保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 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 告。京源环保同时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就在同一天,上交所也下发关于对京源环保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京源环保及时任董事 长兼总经理李武林,时任副总经理季献华,时任董事会秘书苏海娟,时任财务总监钱烨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 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 ...
因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勤勉尽职,方正承销保荐及两名保代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 2025-12-26 18:59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15051 | ਜੋ 崇 |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行政监管措施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 | | 称 ਉ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 文 를 | (2025) 222号 | 主题词 | |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2月26日,江苏证监局信息显示,经查,方正证券(601901)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作为江苏京 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2022年可转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尽到勤勉尽职义务,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方正承销保荐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 二十八条的规定,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方正承销保荐和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
京源环保(688096) -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12-26 17:46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 公告编号:2025-06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京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武林、季献华、苏海娟、钱烨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2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相关内容: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李武林、季献华、苏海娟、钱烨: 经查,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的情况,也未在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实披露,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 ...
京源环保(688096) -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2-26 17:45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 公告编号:2025-06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19,471,910.40 元 二审判决结果: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神木市人民法院重审;二审案件受 理费予以退还。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已发回 重审,尚未形成终审判决。公司已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预计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5 月,公司收到神木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陕 0881 民初 6794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
京源环保: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 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国际金融报· 2025-12-26 17:37
京源环保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 项目费用的情况,且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公告中如实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在 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法人治理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被采取责令改 正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要求整 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