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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测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1-05 17:17
对外投资审议规定 - 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6]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营收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营收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6] - 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 - 利润占比50%以上且超5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6] 其他规定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11] - 分期实施交易以交易总额适用审议规定[11] - 非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由总经理审批[8] - 年度投资计划或项目预算调整,总经理组织论证后审批[13]
联测科技:累积投票制细则
2024-01-05 17:1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大会选两名或以上董(监)事,股东每股份表决权与拟选人数相同,投票权为持股数与应选人数乘积[3] - 当选董(监)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二分之一[7] 当选情况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已当选超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大会填补[10]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0] - 第二轮选举未达要求,本次大会结束后两月内再开大会选缺额董事[10] 选票有效性 - 每张选票中投赞成票的候选人最低得票额不少于股东所持股份整数1倍,否则无效[7]
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4-01-05 17: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6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02.619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6402.619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赵爱国等8人分别认购不同数量股份,持股比例不同[11] 股份转让与减持 - 核心技术人员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25%,比例可累积[2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28] 质押与融资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需2日内通知并披露[30]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净资产20%[3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事项[3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3][54]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93]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拟发生特定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95] - 公司拟实施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特定表决通过[9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8]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不同要求[140][142][14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53]
联测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4-01-05 17:17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00万股,每股19.14元,募资总额30624万元,净额25207.21万元[2] 募投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汽车、航空动力等项目累计投入分别为5033.12万、1716.45万、1414.32万、3000万元[3] - 募投项目总投资58204.38万元,承诺投资总额25207.21万元[3] 新策略 - 拟将项目实施地点新增东莞,符合战略规划,无不利影响[4][5] - 相关议案获董事会、监事会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无异议[7][8]
联测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1-05 17:17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 ...
联测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05 17:17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5] 项目论证与变更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相关方同意[15] 资金使用与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0]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须经董事会审议等,投资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0][1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12个月[10]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得超总额30%[11]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需投资主营业务并履行相关程序[12] 资金支出审批 - 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相关人员签字付款,超范围报董事会审批[9] 核查与报告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9]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1]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经相关程序[11] 资金归还与公告 - 已到期补充流动资金应在到期前归还专户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联测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01-05 17:1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1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办公 室协助董事会管理公司内幕信息工作,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备案、入档等相关日常工作。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 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 ...
联测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4-01-05 17:1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或"小金 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2 (一) 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 其他支出; (二) 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 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四) 要求公司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 (五) 要求公司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六) 要求公司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七) 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或者对价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下以其 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 (八) 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九) 要求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往来款向其提供资金; (十) 因交易事项形成资金占用, 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期限内予以解决的; (十一) 要求公司将现金存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财务公司, 且利率 等条款显著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明显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向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 ...
联测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05 17:17
关联方定义 - 公司关联方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如交易对方等[12]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1] 关联交易报告 - 关联方发生或知悉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报告[7] 关联交易额度管理 - 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向财务部报送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由财务部牵头整理汇总、核定额度并提交决策[12] - 关联交易单位应关注实际发生额度,超年度预计额度应及时报告并视情况追加额度[15] - 年度计划外及非日常关联交易,各部门和子公司向财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核定额度后提交决策[16] 关联交易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申请受理、跟踪统计及提请决策程序[16] - 证券部负责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1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2] 其他规定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等[22]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依定价依据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25]
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4-01-05 17:17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00万股,每股19.14元,募资30624万元,净额25207.21万元[3] 资金投入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不等,最高5033.12万元[4] 项目调整 - 2024年1月4日审议通过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议案[1] - 汽车动力系统项目实施地点新增东莞[1][5] -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认为新增地点合规[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