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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测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4-01-05 17:17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00万股,每股19.14元,募资总额30624万元,净额25207.21万元[2] 募投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汽车、航空动力等项目累计投入分别为5033.12万、1716.45万、1414.32万、3000万元[3] - 募投项目总投资58204.38万元,承诺投资总额25207.21万元[3] 新策略 - 拟将项目实施地点新增东莞,符合战略规划,无不利影响[4][5] - 相关议案获董事会、监事会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无异议[7][8]
联测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1-05 17:17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 ...
联测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05 17:17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5] 项目论证与变更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相关方同意[15] 资金使用与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0]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须经董事会审议等,投资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0][17]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12个月[10]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得超总额30%[11]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需投资主营业务并履行相关程序[12] 资金支出审批 - 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相关人员签字付款,超范围报董事会审批[9] 核查与报告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9]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1]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经相关程序[11] 资金归还与公告 - 已到期补充流动资金应在到期前归还专户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联测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01-05 17:1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1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办公 室协助董事会管理公司内幕信息工作,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备案、入档等相关日常工作。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 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 ...
联测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4-01-05 17:1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或"小金 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2 (一) 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 其他支出; (二) 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 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 (四) 要求公司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 (五) 要求公司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六) 要求公司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七) 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或者对价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下以其 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 (八) 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九) 要求公司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往来款向其提供资金; (十) 因交易事项形成资金占用, 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期限内予以解决的; (十一) 要求公司将现金存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财务公司, 且利率 等条款显著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明显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向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 ...
联测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05 17:17
关联方定义 - 公司关联方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如交易对方等[12]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1] 关联交易报告 - 关联方发生或知悉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报告[7] 关联交易额度管理 - 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向财务部报送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由财务部牵头整理汇总、核定额度并提交决策[12] - 关联交易单位应关注实际发生额度,超年度预计额度应及时报告并视情况追加额度[15] - 年度计划外及非日常关联交易,各部门和子公司向财务部申请,财务部审核、核定额度后提交决策[16] 关联交易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申请受理、跟踪统计及提请决策程序[16] - 证券部负责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1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2] 其他规定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等[22]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依定价依据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25]
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4-01-05 17:17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00万股,每股19.14元,募资30624万元,净额25207.21万元[3] 资金投入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不等,最高5033.12万元[4] 项目调整 - 2024年1月4日审议通过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议案[1] - 汽车动力系统项目实施地点新增东莞[1][5] -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认为新增地点合规[10][11][12]
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5 17:1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通知送达,2024年1月4日召开[2] - 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3票同意[3][5]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票同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6][7] 公告信息 -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公告编号2024 - 001[5] - 《监事会议事规则》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7] - 公告2024年1月6日发布[8]
联测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5 17:1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1] 决议形成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特殊情况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暂缓表决,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要求公司应披露情况[3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46] - 现场召开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在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29] - 董事会应按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3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完全同意[40]
联测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05 17:1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 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