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68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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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17 18: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有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 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委员会 ...
有方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28 13: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接受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其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 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
有方科技_7-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有方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专项说明(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稿)
2023-09-14 18:36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专项说明 | | |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专项说明 1-112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专项说明 XYZH/2023SZAA7F0055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发 行人"、"申请人"或"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1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所列的问题,本所作为有方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会计师,对《问询函》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核查,现回复如 下,请予审核。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具有相同含义。 二、本回复说明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三、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差与所列数值 ...
有方科技_7-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稿)
2023-09-14 18:34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股票简称:有方科技 股票代码:68815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4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方科技"、"发行人"、"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 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进行了修订,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本 ...
有方科技_7-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二)
2023-09-14 18:3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补充法律意见(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 | | | |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二) 释 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 有以下含义: | 有方有圆 | 指 | 深圳市有方有圆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有方数据 | 指 | 深圳市有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系发行人全资子 | | | | | | | 公司 | | | | | 北京新能 | 指 | 北京新能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 | | | 厦门善若 | 指 | 厦门善若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 | | | | 高通 | 指 | QUALCOMM Incorporate ...
有方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稿)
2023-09-13 18:24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指定由亚冬、胡凤兴作为本次发行 的保荐代表人。财通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由亚冬、胡凤兴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 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 ...
有方科技: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09-13 18:24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Neoway Technology Co.,Ltd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 4401 室)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三年九月 1-1-1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 ...
有方科技: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13 18:24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 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审核环节。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 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 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 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 ...
有方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9-08 16: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 | 1 |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 应的工作计划 |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 保荐机构已与有方科技签订《保荐协 | | |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 | 2 |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 | |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 | | ...
有方科技: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2023-09-06 18:08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4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马来 西亚某综合性集团签订了智能电网相关产品的销售框架合同,合同总 金额为 32,876,712 美元(不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圳 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本合同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智能电网相关产品,包括智能电表、电力数据采集 单元、通信单元、电力数据采集系统平台等。本合同签订后,客户将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及马来西亚当地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在 2 年期限范围内向公司下达具体订单,并对单价、最小订货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