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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68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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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愿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切实保护公 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自愿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自愿信息披露是指虽然所披露的信息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基于维 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自愿进行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以下简称"相关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 ...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29 18:22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前三日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经同意可免除[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可举行会议[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会议[6] 审议与决策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需过半数同意[7][8]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需会议审议通过,过半数同意[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 - 公司承担会议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15] - 参会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含会议工作情况[17]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等[14][15]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8:22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并选举,报董事会批准[5] 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查考评等情况[12] - 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与细则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 细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普通决议批准[19] 档案保管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14]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8:2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召开临时股东会事宜[7][9]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7][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3] 股东权利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提案[12]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6]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19] - 网络或其他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股东以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一票[26]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8] 特殊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单次或累计购买、出售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35]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35]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股东会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2] - 非独立董事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候选人[42]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候选人[4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26]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6]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39]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5]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8:2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可视需要在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相关制度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 1 -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 ...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8:2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9 18:2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16][17]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 培训与媒体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工作[5] -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披露信息的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场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8] 业绩预告情形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报告差异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6] 临时报告情形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多种情形需立即披露相关临时报告[29][30]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首次披露义务触发时点包括董事决议、签署协议、知悉事件时[33] 文件发布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需部门核对、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发[43]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审计委审核,董事会审议,董秘披露[44] - 临时报告由相关人员报告,证券部门拟稿,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46] 子公司信息报送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等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报董秘[47] 异常交易处理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36] 人员信息告知 - 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知悉重大事件等情况需告知公司或董秘[49][54][55] 关联人名单报送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56] 保密与制度 - 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等相关制度[59][65]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督促通报[64]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8] 文件档案管理 - 证券事务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70]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75]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79]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 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系指根据公司跨境交易业务 的外币收付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 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公司及子公司 ...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18:2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的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 内的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