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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68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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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8:2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9]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11] - 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出[12] 出席与委托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6]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应解除职务[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会议召开方式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召开[19] 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1] - 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3] - 特定情形董事需回避表决[24][26] - 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过半数通过决议[24][26] - 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26] 利润分配决议流程 - 先通知出具审计报告草案,再作其他决议[26] 提案相关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6][27]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含届次等内容,董事签字确认[29]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30]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29 18:2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16][17]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 培训与媒体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工作[5] - 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披露信息的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场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8] 业绩预告情形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报告差异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6] 临时报告情形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多种情形需立即披露相关临时报告[29][30]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首次披露义务触发时点包括董事决议、签署协议、知悉事件时[33] 文件发布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需部门核对、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发[43]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审计委审核,董事会审议,董秘披露[44] - 临时报告由相关人员报告,证券部门拟稿,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46] 子公司信息报送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等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报董秘[47] 异常交易处理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36] 人员信息告知 - 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知悉重大事件等情况需告知公司或董秘[49][54][55] 关联人名单报送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56] 保密与制度 - 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等相关制度[59][65]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督促通报[64]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68] 文件档案管理 - 证券事务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70]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75]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79]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8:2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近36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12]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5]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及异议[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补选,公司60日内完成[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1] - 重大事项独立意见需签字确认并报告董事会[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公司提供便利[22][23][2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2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涉及信息及时披露[36][3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7] - 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7]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业务范围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2] 业务规则 - 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操作该业务[3] - 交易须基于生产经营规避汇率风险[5] - 交易合约外币金额有上限规定[6]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保证金等超规定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公告[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制订计划并跟踪盈亏[9] - 内审部门审查业务情况并报告[10]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18:22
董事会秘书任期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9]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新的[10] - 空缺超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出现细则第五条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一个月内解聘[10] 任职要求 - 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8] - 上市后聘任取得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证券事务代表协助[9] 职责 -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制定完善制度[13] - 组织筹备并列席董事会等会议[14] - 协助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14]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 管理的工作,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其 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 经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提升核心竞争力, 夯实市值管理工作基础;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和 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不断提升。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 ...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司相 关办理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 ...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29 18:2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子公司章程向子公司委派董 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七条 公司对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独立经营地位和独特经营个性, 给予充分的尊重;通过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子公司对其法人资产拥有占有权、 支配权、处分权和收益权。 第八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主要在公司与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之间发生。 第九条 公司有义务帮助子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保障和推进子公司 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会(如有)的规范化有效动作。公司向子公司推举合 1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公司对参股公 司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及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 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9 18:2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 "高级管理人员";为本细则的目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制定)的行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 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 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
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8:2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条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 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