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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68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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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02 17:54
回购方案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2] - 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2] - 回购期限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2] 回购进展 - 2023年12月未回购股份[3] - 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回购350,000股,占总股本0.31%[3] - 回购成交最高价29.10元/股,最低价27.64元/股[3] - 支付资金总额9,977,393.94元[3] - 回购进展符合既定方案[3]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18:22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 1 号智慧山 C 座贰门五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2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7,442,64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7,442,64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5.396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5.3968 | (四)表 ...
久日新材: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8:22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发布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5] - 现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6]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27,442,643股,占比25.3968%[9] 议案表决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7,586,633股,占比98.8997%[10] -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7,354,942股,占比99.6804%[11] - 多项修订议案同意股数占比均为99.6924%[12][13][14][15][17] 会议合规 - 本次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22]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23]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22 18:06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一、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2 20:34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在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等事宜。《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 |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20:3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20:34
募集资金存储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制度,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5] 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提前终止需在一个月内签新协议[5][6] 募投项目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10][25]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置换事项经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经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3]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3][14] 超募资金使用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得超总额30%[14] - 公司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获保荐或独董、监事会同意[19] - 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9]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0] 报告与调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现场调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20:3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20:3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8] 重大事项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为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8] 现金红利规定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可调整或变更股利分配政策[11] 股利分配流程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 每一会计年度可进行一次股利分配,可年度或中期现金分红[7] 分红方式选择 - 优先选择现金分红,不符合条件再选股票股利[7] 特殊情况处理 - 无法按既定现金分红政策确定方案应在年报披露原因,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股东回报规划 - 董事会制定未来股东回报规划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3] 监督与调整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监事会监督[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经董事会提交议案通过股东大会表决[19]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相关事项[15]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资金[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8]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18]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023-12-12 20:34
| | 资产负债表 | | | --- | --- | --- | | | 2023年9月30日 | | | (有限公司 | |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 A | | | | | | 2023年9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 | | | (未经审计) | | | (未经审计) |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0, 972, 641. 61 | 8. 442. 850. 4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82, 025, 319. 72 | 93, 316, 994. 04 | | 应收账款 | 214, 948, 576. 68 | 205, 753, 658. 7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 563, 883. 18 | 8,665, 176. 61 | | 预付款项 | 85, 529, 292, 09 | 83, 110, 432. 90 | | 其他应收款 | 48, 201. 60 | 37, 737. 89 | | 存货 | 33, 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