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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5 15:48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 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 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德科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9-15 15:4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德科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1 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
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9-15 15:48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 则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大会行使职权时,不得干涉股东 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
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2023-09-15 15:48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3-06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德科立")拟将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 式由购置厂房变更为购买土地并自建厂房。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 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743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
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9-15 15:4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 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743 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3,464,021 股。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 告》(苏公 W[2023]B070 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由 97,280,000.00 元变更为 100,744,021.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97,280,000 股变更为 100,744,021 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票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3-059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
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15 15:48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 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专人协助其处理监事会 日常事务。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 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 ...
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15 15:48
董事会议事规则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大 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另行制订。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 券事务部负责人。 第六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 ...
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2023-09-06 16:56
证券简称:德科立 证券代码:68820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 93 号-C 地块)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464,021 股 2、发行价格:63.51 元/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5 名,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1 3、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73.71 元 ...
德科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09-06 16:5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君安")接受无 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德科立"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相关用语具有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情况概览 | 中文 ...
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09-06 16:56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 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3-05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 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2,850,021.8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7,149,951.88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无锡市德科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