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68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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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华内镜: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37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公司总股本为134,665,2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499,071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2,166,179股 [2] - 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573,294.32元(含税) [2] 差异化分红计算 - 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计算结果约为0.0785元/股 [3]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785元/股 [3] - 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分红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具体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 [1][3] - 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5] - QFII股东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 [6]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8元 [7]
澳华内镜(688212)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5-06-10 18:47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澳华内镜"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夏青律师、何馨悦律师(以下合称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澳华内镜 2024 年度利润分配(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 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对澳华内镜本次差异化分红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 证,并就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的法律问题向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讨论。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1)其已向本所提 ...
澳华内镜(688212)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0 18:45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2025/6/17 | 2025/6/18 | 2025/6/18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上海澳华内镜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 年 5 月 8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相关日期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上市公司 ...
澳华内镜(688212)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06 19:00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茹秋乐律师、赵伯晓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 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 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 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 ...
澳华内镜(68821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6 19:00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闵行区召开[2] -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程序符合规定[4] 参会情况 - 218人出席,所持表决权占比43.3495%[2] - 公司董事、监事全出席,副总经理请假[5] 议案表决 - 三议案普通股同意比例99.8347%[6][7] - 5%以下股东同意比例99.9558%[8]
澳华内镜(688212)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03 16:46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1月6日[2] - 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3日至2026年1月2日[2] - 预计回购金额1亿至2亿元[2]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5元/股[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回购249.91万股[2][4] - 占总股本比例1.86%[2][4] - 累计回购金额9998.69万元[2][4]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6.98元/股至41.99元/股[2][4]
天和磁材业绩说明会:积极开发人形机器人等高端领域优质客户
证券日报· 2025-05-30 15:39
公司业绩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5.9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亿元 [2] - 主营业务保持"钕铁硼为主、钐钴为辅,成品与毛坯双轮驱动"的体系 [2] - 通过技术研发驱动、高端市场定位、智能生产管理三大战略实现核心业务突破 [2] 业务布局 - 专注于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领域,产品包括烧结钕铁硼、烧结钐钴等关键功能材料 [2] - 下游应用覆盖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消费电子、机器人等领域 [2] - 重点满足能源绿色化、用能高效化、装备轻量化、器件小型化、AI智能化需求 [2] 发展战略 - 持续加强研发驱动,优化成本,满足市场需求 [3] - 坚持高端市场定位,提升细分市场占有率,开发新客户新市场 [3] - 推进智能生产管理,提升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水平 [3] - 积极推进ESG可持续发展工作 [3] - 稳步推进募投项目达产,释放产能,推动业绩稳健增长 [3] 未来展望 - 人形机器人将成为钕铁硼磁组件重要需求增长点 [3] - 2025年重点开发人形机器人等高端领域优质客户 [3] - 依托提前布局和技术积累,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3] 区域优势 - 依托包头市稀土特色产业优势 [2] - 发挥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市场反应快速等综合优势 [2]
澳华内镜: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5-27 17:09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会议形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6日14:30,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66号澳华内镜大厦十楼会议室 [7]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6日9:15-15:00 [7] 员工持股计划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旨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改善治理水平并吸引保留人才 [6] - 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 [6][10] - 计划草案及摘要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7][10]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授权 - 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终止及股票过户等事项 [11] - 授权范围包括调整存续期、解释计划条款、修改协议文件等 [11]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计划实施完毕 [11] 会议议程安排 - 议程包括股东签到、议案审议、投票表决、结果统计及法律意见书宣读等环节 [7]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时间不超过5分钟,表决期间禁止发言 [3][4] - 表决采用现场+网络投票,未填或错填票视为弃权 [4][7] 股东参会规则 - 参会人员需配合身份核验,手机静音并遵守会场秩序 [2][4][12] - 公司不提供礼品或住宿安排,确保股东平等对待 [5] - 非邀请人员可能被拒绝入场,律师将全程见证会议 [4][12]
澳华内镜(68821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27 17: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6日14:30在上海闵行区召开[9] - 网络投票6月6日进行,交易及互联网平台有不同时段[9] - 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5分钟[6]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管理办法[12][15] - 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13][15] -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持股计划相关事项[18]
澳华内镜实控人方拟减持 上市募7.5亿1年1期扣非亏损
中国经济网· 2025-05-23 11:14
股东减持计划 - 小洲光电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52,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 [1] - 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1] - 若公司发生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可相应调整 [1] 股东持股情况 - 顾康、顾小舟及小洲光电合计持有公司41,822,800股,占总股本的31.06% [2] - 其中小洲光电持股3,132,100股(2.33%),顾康持股16,950,200股(12.59%),顾小舟持股21,740,500股(16.14%) [2] - 上述股份均为IPO前取得,已于2024年11月15日起流通 [2] 一致行动人关系 - 顾康与顾小舟为父子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小洲光电为其控制的企业 [3] - 本次减持系小洲光电股东苏民投君信因资金需求发起,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不参与减持 [3] IPO及募资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科创板上市,发行价22.50元/股,募资总额7.50亿元,净额6.59亿元 [4] - 原计划募资6.4亿元用于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及流动资金项目 [4] -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获承销及保荐费6142.71万元 [4] 2024年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7.50亿元,同比增长10.54% [4][5] - 归母净利润2101.22万元,同比下滑63.68% [4][5] - 扣非净利润-628.62万元,上年同期为4448.96万元 [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7892.83万元,同比下滑311.01% [5] 2025年一季度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24亿元,同比下降26.92% [6][7] - 归母净利润-2879.15万元,上年同期为275.95万元 [6][7] - 扣非净利润-3100.11万元,上年同期为-24.56万元 [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7947.96万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