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68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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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0 18:12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4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7.785 万股,归属期限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二、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 ...
江苏北人: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3-11-27 17:10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资公司名称:江苏北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人新能源") 和江苏北人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人能源管理")。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53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对北人新能源增资 7,500 万元人民币;拟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超募资金对北人能源管理增资 8,000 万元人民币,合计增资 15,5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北人新能源和北人能源管理增资事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北人新能源、北人能源管理均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北人新能源、北人能 ...
江苏北人: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5 18:22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陶奕律师、张自力律师(下称"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 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用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陈述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 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 见书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所 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
江苏北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5 18:22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18 号一楼 VIP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7,112,61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7,112,61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3.3824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3.3824 | 注:截至本次股 ...
江苏北人(688218) - 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10 19:11
公司概况 - 江苏北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多项荣誉资质 [1][2] - 秉承“专业所以自信、创新引领发展、敬业开拓市场、责任铸就品牌”经营理念,遵循“十四五”规划,紧跟“双碳”政策,推动“智能制造 +AI”和“储能制造+运营”双产业布局 [2] 业务板块 智能制造 - 为各行业提供智能化工厂从 0 - 1 建设专业服务,涵盖数字化咨询、机器人智能化自动化系统集成等,涉及新能源焊接生产线等多领域研发、生产及销售,提供“产品 + 技术 + 服务”交钥匙工程服务 [2] 储能制造及运营 - 开展工商业侧储能系统、储能 PACK 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储能全自动产线研发、设计,打通“储能智能生产线、储能 PACK 产品、储能系统、储能资产持有、储能资产运营”全链条,形成一体化商业模式,切入新能源储能业务 [3] 交流问题回复 业务影响类 - 一体化压铸技术未对公司焊接业务产生实质影响,焊接技术仍是重要技术路线,公司持续关注并与伙伴共同开发该技术 [3] 客户合作类 - 小鹏、蔚来、理想等造车新势力为公司间接客户,公司为直接客户提供新能源电池托盘等智能生产线,终端客户众多 [4] - 公司是华为问界车型间接核心供应商,为其生产副车架和电池托盘 [5][11] - 公司曾是上海特斯拉间接供应商,向直接客户提供生产线,正积极参与新业务机会 [10] 业绩股价类 - 二级市场股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无法直接掌控,对长远发展有信心,将做好主业提升回报 [4] - 三季度单季业绩受储能新业务未盈亏平衡影响,利润增速下降,属新业务初期合理情形,公司对全年业绩增长有信心 [9] 业务发展类 - 储能板块下半年预计有收入产生,公司对获单能力有信心 [5] - 公司“运载火箭贮箱智能焊接装备与工艺”解决生产难题,曾应用于长征运载火箭等,有相关收入但占比小,将深耕该领域 [6] - 公司 2023 年定增授权期限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有效期内董事会将择机开展相关程序 [6][7] - 公司未涉及人形机器人领域,但关注其技术及应用可行性 [7] - 德国北人和墨西哥北人子公司注册推进中,预计 1 - 2 个月完成 [8] - 公司提供集成非标定制化智能制造生产线,有竞争优势,部分核心部件需进口,预计国产替代趋势加速 [8] 订单目标类 - 智能制造领域在手订单储备充足,新能源汽车领域订单占比超 90%;储能业务进入快速增长期,公司对获单有信心 [10] 技术布局类 - 公司基于自身能力研发工业机器视觉技术及数字化软件系统,提供数字化车间整体解决方案,开发免示教焊接系统支撑传统制造升级 [11] - 机器视觉在公司焊接设备及柔性自动化业务广泛应用,掌握视觉识别等核心技术,在多行业生产线应用较多 [12] 人才团队类 - 公司已形成领先人才团队,有先进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随新业务推进计划招募相关专业人才 [12][13]
江苏北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1-07 17:40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 |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 |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 | |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 | 议案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 | | 议案五:《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6 | | 议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7 | | 议案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8 | | 议案八:《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19 | | 议案九:《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 | | 议案十:《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 |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2 |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
江苏北人(68821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营收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31亿元,同比减少0.9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5.29亿元,同比增长89.93%[5]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528,657,399.28元,2022年同期为278,344,216.53元,同比增长约89.93%[21]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405,997,835.55元,2022年同期为232,659,837.26元,同比增长约74.59%[21] - 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本年订单交付及时、项目验收顺利;净利润增长主要因验收项目客户结构与品类变化,毛利提升[9] 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60.43万元,同比增长65.7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782.26万元[5] - 本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497.92万元,同比增长1741.1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888.68万元[5]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6元/股,同比增长100%;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0.32元/股[6]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38,094,579.85元,2022年同期为 - 3,842,703.52元,实现扭亏为盈[22]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32元/股,2022年同期为 - 0.03元/股[23] 研发投入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848.15万元,同比增长11.6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832.32万元,同比增长14.47%[6] 资产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7.1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0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8.9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86%[6] - 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17.17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6.67亿元增长3%[17] - 2023年9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8.12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7.96亿元增长2%[18]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05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8.71亿元增长4%[18]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8587.6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792.26万元增长126%[16] - 2023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91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16亿元下降39%[16]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99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83亿元增长9%[16] - 2023年9月30日存货为5.77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5.62亿元增长2.6%[16] - 2023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为1873.74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161万元增长61%[17] - 2023年9月30日合同负债为3.02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39亿元增长26%[17]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509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为0[12] - 前十大股东中朱振友持股2159.24万股,持股比例18.29%[12] - 前十大股东中朱振友持股2159.24万股为最多[13] 现金流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7637.35万元[6]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4,672,149.52元,2022年同期为628,792,605.62元,同比下降约18.15%[25]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76,373,456.80元,2022年同期为 - 48,707,759.61元,亏损扩大[25]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4,763,157.05元,2022年同期为1,805,105,213.06元,同比下降约56.53%[25]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118,409.18元,2022年同期为 - 39,895,491.79元,实现由负转正[25]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67,261.75元,2022年同期为2,765,286.00元,同比下降约25.24%[25] - 2023年前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5,827,600.00元,2022年同期为95,971,150.56元,同比增长约62.37%[25] - 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57,894,861.75元,上年同期为98,736,436.56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14,380,534.00元,上年同期为36,825,896.24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3,573,537.29元,上年同期为8,940,891.46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6,857.69元,上年同期为12,871,841.44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27,980,928.98元,上年同期为58,638,629.14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913,932.77元,上年同期为40,097,807.42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 83,854.97元,上年同期为69,194.42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5,575,030.18元,上年同期为 - 48,436,249.56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7,917,644.56元,上年同期为97,512,611.58元[26] - 2023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3,492,674.74元,上年同期为49,076,362.02元[26]
江苏北人:公司章程
2023-10-30 20:04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Xi{\cal O}\,{\underline{{{-\,\Xi}}}}\,{\not\Xi}+\,\P$$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6 | | 第三节 | 董事会秘书 | 3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3 | | 第一节 | 监 ...
江苏北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2023-10-30 20:04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促使公司重视中小投资者 的意愿和诉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 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事项; (十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二)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 (十三)单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人民币且达到超募资金 总额的 20%; (十四)引入战略投资者; (十五)现金分红方案; (十六)分拆上市; (十七)主动 ...
江苏北人: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0-30 20:04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和《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或监事的选举,即:在选举 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 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 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董事或监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 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 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 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 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