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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68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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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2023-11-21 19:18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尤 佳女士的辞职报告,尤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 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其本人对公司 给予的发展平台和领导的悉心栽培表示由衷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尽快 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 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尤佳女士在职期间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上市、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尤佳女士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董 ...
隆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21 19: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隆达股份"或(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董事 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 议: | | --- | --- | --- | --- | | | 第一 | | | | | 百一 | (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 | (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 | 9 | | 的股东提议时; | (二)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 | | 十九 | (二)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 (三) 监事会提议时; | | | 条 | 时; | (四) 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
隆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9:18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监高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票的数据和 信息,统一为董监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 的披露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 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
隆达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9: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的名义签署对外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 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隆达超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
隆达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9: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 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 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加以规范; (五) 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
隆达股份: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1-21 19: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浦晓中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浦晓中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 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1 月 22 ...
隆达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9: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 (以下简称"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的行为。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 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完 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 ...
隆达股份:总经理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9: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监事会等对总经理的要求,规范总经理工 作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强化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和指挥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高公司的领导管理职能和组织效能,特制 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为《公司章程》的补充性文件。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一名、总工程师一名,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予以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管人员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其他由董事会 聘任的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 ...
隆达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19:18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15 时在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 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为保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 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当天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 出,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浦益龙先生召集和主持, 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浦益 ...
隆达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2023-11-21 19: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