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68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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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电气(688285) - 高铁电气: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7 17:47
业绩数据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2841.39万元[1] - 2025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46478.71万元[1] - 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76289913股[1]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0.08元,共派301.03万元[1] - 派现占净利润10.59%[1] - 8月26日董监事会通过方案[3][4] 影响说明 - 现金分红不影响每股收益、现金流及经营发展[5]
高铁电气(6882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2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5]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临时股东会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12] 其他时间要求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3]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明确规定[16]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举人员主持股东会[19][2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20] 表决相关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21] - 特定情况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5]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6][27] - 股东会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28]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有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1]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6][27]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处理并公告[27]
高铁电气(6882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2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度各1次[4][17]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2] - 变更定期会议时间等,提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4]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交易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即可[6][7]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8]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8]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或举手表决[21][27]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9] - 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提案及决议[26]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20年[39] - 董事离任6个月内仍承担部分忠实义务[43] - 提案暂缓表决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4] - 董事会不得越权决议[24]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含日期地点等[3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6] - 出席人员对会议内容保密[41] - 议事规则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生效[46]
高铁电气(68828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7]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8]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9]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在交易所网站披露[14] - 新任董高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或数据[14][15] - 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16]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6] - 持股变动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9]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不一致时以其为准[19] - 离任时书面委托公司申报离任信息[20]
高铁电气(68828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5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 则 1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 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 ...
高铁电气(68828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5
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 公司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3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提交工作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审计部根据公司情况制订年度审计计划并实施程序[25] 审计关注重点 - 审计部将对外投资等内控完整性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8] - 审计部在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并关注审批等内容[19][20][30][31]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准则等内容[22]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并披露[24][25] - 公司至少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4] 问题处理 - 审计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26]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7] 违规处分 - 审计部可对拒绝提供资料部门和个人提处分建议[27] - 内部审计人员谋私等行为,董事会给予处分[3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高于”“低于”不含本数[3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适时修订[32] -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2]
高铁电气(68828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5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8] -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3][7]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财务顾问同意并公告[17]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需审议、同意、报告并公告[19]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2]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或财务顾问同意,部分除外[2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6个月内置换[20]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24]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12] - 拟变更用途或转让置换募投项目,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9][30]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34]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34]
高铁电气(68828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判断并实施,接受事后监管[3] - 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6] 流程与要求 - 各部门及子公司两日内提交审批表及资料[10] - 董事会秘书审核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10][11] - 登记内容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十年[11] 其他 - 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追究责任人责任[15]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解释修订[17]
高铁电气(6882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5
管理架构 - 董事会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日常管理[5]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为授权发言人[6][7] 工作目的与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10]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等原则[10] 沟通管理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2]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运维,官网开设专栏[12][13]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3][15]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专人负责保证畅通[22] 说明会管理 - 按规定召开业绩、现金分红等投资者说明会[16]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不能出席需公开原因[16] - 事先公告,事后披露,鼓励网络直播[16] - 五种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1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17] 信息发布与档案管理 - 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17] - 建立健全档案,可创建数据库,记录活动情况内容[17]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其为准[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9]
高铁电气(68828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5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1 目 录 3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构成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 --- | |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构成 .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