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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9-21 18: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 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 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 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
均普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1 18:10
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需要,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过对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员符 合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且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 能力。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孙培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 ...
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1 18:10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4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09,799,551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09,799,55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65.9294 | | 比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5.9294 | | (%) | ...
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3-09-21 18:10
688306 2023-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孙培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法 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所需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 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87908676 电子邮箱:ir@piagroup.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会秘书郭婷艳女士辞任董事会秘书的书面报告,郭婷艳女士因工作安排 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郭婷艳女士仍将仍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郭婷艳 ...
均普智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3-09-14 18:5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 1 | | --- | --- | | | 3 | | | 5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中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 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 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 ...
均普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3-09-14 16:4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2023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1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 | | 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 | 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 | | 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 | 议的情况。 | | 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 | | 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 | | | 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 | | | 明原因。 | | |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 | |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 | |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 |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 露。 | | |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 | |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 | | ...
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3-09-14 16:38
688306 2023-053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8 月3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 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10 | 河南新颍投资有限公司-新颍 3 号私募基金 | 4,059,138 | 0.33 | | --- | --- | --- | --- | | |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 | |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 ...
均普智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3-09-08 19:31
关于对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出售子公司 100%股权事项的 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 | | | | | 关于对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出售子公司 100%股权事项的 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6-4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宁 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出售子公司 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 〔2023〕028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公司拟通过 PIA Automation Holding GmbH(以下简称 PIA Holding)将持有的 PIA Automation USA Inc.(以下简称 PIA 美国、标的资产)100%股权出售给 DVS KOREA LIMITED (以下简称 DVS),DVS 注册地为香港,注册登记的业务范围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项 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DVS 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主要投资方向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销售。 第 ...
均普智能: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08 19:31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对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出售 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于2023年8月24日下发的《关于 对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 证科创公函[2023]02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评估项目组对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问询函》提及的需评 估机构核实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如下: 问题三:公告显示,经评估机构评估,标的资产市场法下的股东全部价值 范围在-647.5万美元至190.0万美元。请你公司:进一步披露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选择及合理性,可比对象或可比案例选取标准、合理性 及可比性,相关指标比较修正的计算过程及依据,评估假设及对影响评估特别 事项的考虑(如有)等,并结合前述分析,说明本次资产出售价格是否公允、 合理。 回复: (一) 评估咨询方法选择及合理性 1、评估咨询方法选择 由于委托人需要尽快确定PIA Automation US Inc. (以下简称 ...
均普智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09-08 19:31
!"#$%&'()*+, -., /0123456789:;<, &'=>?@+ABC, D, EFGHIJ,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 层 邮编:200041 23/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二三年九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 "公司")法律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科创 公函[2023]0287 号"《关于对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出售子公司 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 ...